黃子佼藏兒少性影像2259檔!否認犯行又沒和解 法官不給緩刑

▲黃子佼涉無故持有少女性影像,一審判刑8月,揭露他被查扣的兒少性影像逾2000個檔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無故持有少女性影像,今(3日)被臺北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罪,判刑8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且因「難認有悔改之意」、不給緩刑。北院提供的判決理由指出,黃被查扣兒少性影像,竟多達2259個檔案,受害兒少共35人、拍攝時年齡介於10歲到17歲,遠超出外界預期。

北院今上午9點29分宣判後,隨即提供判決理由摘要,指出黃子佼從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爲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會員後,陸續購買「創意私房論壇」販售的35名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並以電腦主機下載儲存。

法官指出,《兒少條例》去年(2023年)1月修正通過、去年2月17日施行後,黃子佼基於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犯意,仍繼續無故以本案扣案硬碟儲存如前揭性影像而持有之,因此依修正後《兒少條例》第39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論處,不適用新法但書免除刑責的條件。

▲藝人黃子佼因無故持有少女性影像,正面形象與演藝事業全毀。(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認定黃子佼因一己私慾,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爲會員,並從該論壇購買本案35名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多達2259個檔案,數量非微,且被拍攝兒少當時僅10歲到17歲、分別就讀國小到高中,影片中可清楚辨認臉部、身體特徵,已提高兒童及少年成爲性剝削對象的危險性。

法官審酌黃子佼爲五專畢業,目前待業中,案發時在演藝圈工作,經濟狀況小康,本案之前並無犯罪前科,但黃子佼案發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卻在法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否認犯行,迄未與被害人、告訴人等成立調解,犯行毫無情堪憫恕可減刑之處,且難認有悔改之意,因此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不得緩刑,並須沒收查扣的硬碟等物。

本案審理期間均不開放旁聽,原先傳出檢方起訴連同併案審理的兒少性影像,爲47人共48部,北院今公佈的黃子佼被查扣的兒少性影像檔案數量,遠超出外界預期。黃子佼今沒到庭,由律師團推判1位律師代爲聆判,律師婉拒受訪迴應,僅表示須等收到判決書研究理由後,再跟黃子佼討論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