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被判刑8月 吳宗憲再重批:演藝圈早就沒這個人

記者葉文正/臺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原認罪獲緩起訴但被撤銷,臺北地檢署改爲起訴後,臺北地院今(3日)判刑8月,可上訴。但綜藝大哥吳宗憲則批:「演藝界最大恥辱,早就沒這個人了。」

▲吳宗憲再說重話。(圖/記者湯興漢攝)

吳宗憲今天得知黃子佼的一審判決,忍不住砲轟:「是我們演藝界最大的恥辱。他早就被判處社會性死亡了⋯⋯。在我的世界裡,對臺灣的藝能界而言,應該說,早就沒有這個人了。」

▲藝人黃子佼持有少女性影像涉犯《兒少條例》之前在北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日前吳宗憲在電視臺錄影受訪時,突然脫口讓他真正想離開演藝圈的原因,「主要原因是演藝圈讓我失望了,我是一個真心真意的人,但看到一些假面具在那邊晃來晃去,假掰得要死,都是假的,莫名其妙的人可以去當國民法官」。而他口中的「國民法官」,就是去年6月因MeToo事件神隱的黃子佼,當時他被爆出不雅風波時,拍了多段影片掀出演藝圈黑料,玉石俱焚的行爲讓吳宗憲很不滿。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原認罪獲緩起訴但被撤銷,臺北地檢署改爲起訴後,黃態度丕變、出庭力爭無罪,檢方建請判刑7月到9月,還有影片中的少女求償100多萬元,黃拒賠堅稱「影片不是我拍的」,臺北地院今(3日)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每日折算1千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