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瑋夜訴遭脅迫 被限制行動12小時

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演員范逸臣(左起)、楊烈、雷嘉汭、初孟軒昨出席媒體茶敘。(鏡文學提供)

黃健瑋參與《八尺門的辯護人》演出,導演表示不會刪減戲分。(資料照片)

黃健瑋接連陷#MeToo風暴,日前遭女演員Mia控訴「趁機性交」,12日又被L先生指控2010年曾下藥性侵他的妻子,事後2人租屋同居,妻子甚至懷對方孩子,黃曾下跪求饒並寫和解書願用300萬解決,後來卻反悔不付錢。黃健瑋12日承認跟L先生的前妻交往,但當時W小姐和L先生已離婚,澄清沒有下藥性侵,他更於13日凌晨3點多在臉書髮長文,詳述認識交往W女與後來在恐懼無助下被脅迫寫下和解書的過程。

黃健瑋表示,他是在2010年認識W小姐,從W小姐口中知道她曾有婚姻,他看過她身分證,「我確認過日期,以及空白的配偶欄。之後我們相戀、交往,2個月後,W小姐懷孕,我們決定找房子一起住,想要開始新的生活,一起迎接未來。」不料,當搬進新租處不到1周,有天W小姐回孃家時,他回到租屋處,開門發現L先生在客廳,「我當下強烈恐懼,於是我被他限制行動近12小時。 」

他說,那張和解書,就是在恐懼無助的情況下寫下的,「之後他帶我離開,我從提款機把那時候帳戶所有的錢提給他,大約7萬多元。」他坦言「這是我非常痛苦的經歷,我無法保護自己,也無法保護自己當時所愛的人。」並指稱L先生還潛入他父母家,尾隨進門脅迫。他說,對於有過的過錯會面對並彌補改變,但對於沒有做過的違法行爲,或是他人不實陳述,他無法道歉。

還原交往時間軸

Mia昨再發文質疑蔡亙晏(爆花)2010年時的男友是黃健瑋,但黃又被爆2010年與W女交往,質疑黃當時到底有多少「交往對象」,W與蔡亙晏是重疊還是無縫接軌?

蔡亙晏13日晚間也發文表示,希望Mia在發文指控前可以好好實事求證,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強調《走向春天的下午》舞臺劇演出時期她根本不算認識黃健瑋,也沒有接觸過,「我們是在2011年3月,下一出舞臺劇認識,並且5月20號才交往的。我當時身邊的工作夥伴們都可以作證。網路風向易帶,但清者自清,好好把生活過好最重要。」

黃健瑋參與演出的臺劇《八尺門的辯護人》熱播中,范逸臣、楊烈、雷嘉汭、初孟軒昨爲戲宣傳,導演唐福睿表示,黃健瑋的角色不會刪掉,也不擔心受影響:「有個小說文本在那邊,大概的角色八九不離十都確定了,且他的角色本來就比較配角,我們已經拍完,也不會再修,整體還是以把故事講完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