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工作沒喝遭酒測打臉 高雄醉男耍賴怪吃「這個」有差

高雄40歲陳姓男子10日就駕上路,還推託給檳榔惹禍。(高市鳳山分局提供/楊舒婷高雄傳真)

高雄40歲陳姓男子10日上午邊騎車邊抽菸,遭到鳳山分局員警攔查,員警因爲一度聞到陳男散發的酒味,於是實施酒測,酒測值爲0.18,陳男起初看到自己有酒精反應還不可置信的說「我真的沒喝」,還告知員警「吃檳榔有差」,但員警深知陳男在狡辯,於是再度對陳男實施酒測,結果還是一樣。警方依規定將陳男的機車扣下,並開單告發。

陳男騎車時一路狂飆,鑽車縫也毫不考慮,加上右手催油門,左手老練地拿着煙在抽,讓員警上前攔查陳男。

員警將陳男攔下後,打趣的問陳男「趕時間齁?我看你鑽車縫都一拜一拜(剛剛好),嚇死人!」,隨後要求陳男配合盤查身分,並拉下口罩確認照片。

沒想到陳男一拉下口罩,散發的酒味就被員警聞到,於是員警詢問陳男有沒有飲酒,陳男則信誓旦旦地回答「工作沒在喝酒!」但員警使用酒精感知器測試時,機器卻老實的亮起了來,讓陳男當場傻眼。

警方再次詢問陳男今天或昨天有沒有喝酒,陳男依舊立場堅定地回答「沒有!」沒想到陳男這時卻語出驚人,表示「吃檳榔有差?」讓員警當場傻眼,但也只能讓陳男實施第2次酒精感知測驗。

第2次機器照樣不給面子的亮了起來,陳男此時仍極力反駁「我真的沒喝內」於是員警只好親身示範未飲酒的機器反應,陳男看到員警都親自「下海」示範了,也只好乖乖接受酒測。

陳男經酒測後,酒測值爲0.18,雖未犯公共危險罪,但員警仍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扣下陳男的機車與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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