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排除敏感區位?環委批生態調查不足

經濟部能源局在環評審查時一再重申,已與相關部會排除敏感區位,但有環評委員質疑生態調查不完整,須補正資料再審。(彰化縣政府提供)

經濟部能源局啓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第一期選商,要求開發商須通過環評初審及其他條件才能參與競標,申請案陸續送至環保署待審,能源局在環評審查時一再重申,已與相關部會排除敏感區位,但國防部、漁業署等仍質疑相關設計,也有環評委員質疑生態調查不完整,須補正資料再審。

環保署綜合計劃處處長劉宗勇表示,已有9案開過環評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在經濟部協調下,風場位置比較沒有問題,目前比較多問題的是海纜,因海纜設計時可能經過如軍方射擊場域、禁漁區、中油海管、錨駁區等,有待經濟部再協調。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吳斐竣說,第三階段未設置共通廊道,導致至岸上海纜常會觸碰到人工漁礁禁漁區,「離岸風電應要有通盤的海域空間規畫」;業者往往只調查當地漁民的意見,卻忽略4至5海哩外的漁撈作業往往是跨縣市,加上漁業署未在西部海域劃設如北方三島的「紅燈區」,損及漁民權益。

吳斐竣已參加多場離岸風電環評,他表示,第三階段的離岸風場問題包括「沒有共通廊道」、「調查漁民意見失當」及「趕時程忽略生態調查」等。

吳斐竣以中部外海、領海外界線、兩岸直航航道與南北通行航道構成的三角形海域爲例表示,現已有5個開發計劃,每個風場都宣稱自己的計劃沒有替代方案,但從國家整體角度來看,同一海域的各個開發計劃實爲彼此的「替代方案」。

吳斐竣說,環評至少應做到將同一開發業者所提的相鄰開發案進行聯席審查,並要求各項模擬合併進行,且將鄰近離岸風場資訊納入以評估累積效應。

吳斐竣指出,漁業經濟評估方面,因爲離岸風機蓋在臨海,北能、加能等開發與大型拖網漁船作業有所重疊,但卻不見開發單位拿出整年度的生態及漁業調查資料,沒有一整年的資料就無法瞭解海域在開發前的現況,也就無法真的做到環境影響評估。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彰化海岸線受濁水溪影響,濁度很高,在濁度這麼高的海域打樁,噪音、泥沙、震動等「水下空污」對底棲生物、魚類、鯨豚的影響都不清楚,業者提出的做法難以說服大家,這是爲何環評常有爭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