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子公司涉欺壓移工? 工會批:明顯違反RBA規定

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亞旭電腦工會今天指控,華碩明顯是利用成立子公司的方式切割,一邊維持良好企業形象,一邊以亞旭的名義讓移工支付高額仲介費債務與在臺每月的仲介服務費。(林良齊攝)

華碩恐違RBA(責任企業聯盟)規範?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亞旭電腦工會今天指控,華碩明顯是利用成立子公司的方式切割,一邊維持良好企業形象,一邊以亞旭的名義讓移工支付高額仲介費債務與在臺每月的仲介服務費。

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亞旭電腦企業工會理事長 Rochel Garais(洛秋)表示,自己和其他菲律賓移工,都在菲律賓仲介的轉介下,到貸款公司借了約十萬批索,以支付高額仲介費,之後每月匯款到菲律賓帳戶支付債務。來臺後,還要每個月繼續支付臺灣仲介服務費。做爲單親媽媽的她,來工作前就已經揹負一身債務。

亞旭電腦工會秘書長汪英達表示,亞旭號稱蘇州廠符合RBA規範,在網站上宣稱禁止強迫勞動,卻在臺灣繼續讓移工支付仲介費,根本就是魚目混珠、欺世盜名,移工舉債支付仲介費,就是債務拘束,就是強迫勞動的一種樣態;要求移工支付國內外的仲介費和服務費,就是明顯違反RBA的規定。華碩是亞旭母公司,華碩對此有絕對的責任。

工會指出,亞旭問題包括完全未能善盡僱主責任,保障員工工作權,反而藉由放任甚至移工轉換僱主,規避資遣費與大量解僱勞保護法的規範。亞旭省下的資遣費,可能已經高達千萬元;公然違反公平聘僱及RBA的規定,至今均未退還移工海外仲介費的債務(每人平均近七萬臺幣)和臺灣的仲介服務費(前三年共六萬臺幣)等相關費用。

亞旭電腦聲明指出,臺灣爲亞旭電腦重要生產據點,近年因客戶訂單波動,在產能滾動式調整中,仍全額支付移工正常工時薪資,亦從未對移工實行無薪假 。部分移工反映因加班工時降低致收入減少,亞旭電腦在理解同仁需求後,同意其轉職至其他企業的申請,對於同仁與工會提出的訴求,亞旭會依循法規並尋求政府機關的指導與協助後,做適當規劃以保障員工權益,相關事宜將在勞資調解會上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