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左轉轎車遭曳引車推撞 車屁股開花還波及對向2輛車

56歲黃姓男子今下午駕駛曳引車直行臺11線花蓮壽豐鹽寮段時,疑未與車輛保持距離,且未留意車前狀況,不慎撞及前方欲左轉的車輛,對向2車慘遭波及,現場一片狼藉。(民衆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56歲黃姓男子今下午駕駛曳引車直行臺11線花蓮壽豐鹽寮段時,疑未與車輛保持距離,且未留意車前狀況,不慎撞及前方欲左轉的車輛,對向2車慘遭波及,現場一片狼藉。(民衆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臺11線花蓮壽豐鹽寮段今下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56歲黃姓男子駕駛曳引車直行時,疑未與前車保持距離,且未留意車前狀況,不慎撞擊前方欲左轉的車輛,造成其後車廂凹了一個大洞,且因被撞擊力道過大,直接撞上對向車輛,接着再波及一旁停放餐廳停車場的車輛,現場共有4車受損,4人受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56歲黃男今天(24日)下午4時許,駕駛曳引車沿臺11線北往南方向直行,行經12.8K壽豐鄉鹽寮派出所前時,追撞前方同向由62歲劉男駕駛且欲左轉至對向餐廳的車輛,由於撞擊力道大,劉男車輛不僅後車廂直接凹陷,還與對向由34歲張男駕駛的來車發生撞擊,接着張男車輛再撞上停放餐廳停車場的車輛。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發現劉男腰部及右腳擦傷,其所附載的2名乘客則分別於左臉及額頭擦傷、腰部及肋骨挫傷,張男則是胸部挫傷,經現場緊急處置後送慈濟醫院治療。

經查,黃男、劉男與張男均無酒駕,且持有正常駕照,初判疑因黃男未與前車保持距離及未留意車前狀況,才導致連環車禍發生,警方已於現場完成測繪工作,釐清詳細的肇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