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後短期安置開跑 逾470間旅宿名單出爐

花蓮強震造成許多居民無家可歸,中央與地方攜手推出短期安置旅宿補助,逾470家旅宿業者名單可至縣府觀光處網站查詢;圖爲因地震傾斜倒塌的天王星大樓。(本報資料照片)

0403、0423花蓮2起地震重創花蓮地區,許多建物因此受損,居民頓時無家可歸,中央、地方攜手合作,推出「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補助」,逾470家旅宿業者加入安置行列,提供近3400間房間,有需要的受災戶即日起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免費短期入住,最長3個月,旅宿名單可至花蓮縣政府觀光處網站查詢。

花蓮地區在2起強震過後,共有15棟建物因危及公共安全確定強制拆除,被貼紅單的建物截至16日止共有85件861戶,黃單則有83件、1129戶,觀光署、國土管理署爲協助安置受災戶,推出「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補助」,住宿費用由中央賑災基金補助旅宿業者,其中,雙人房(入住1至2人)每月3.2萬元,4人房(入住3人含以上)每月4.4萬元。

縣府表示,配合短期安置的旅宿業者名單已公告在觀光處觀光,短期旅宿安置措施期間爲5月15日至8月31止,入住最少1個月,最長3個月,申請入住旅宿最後期限爲8月1日;每戶以入住1房爲原則,每戶5人以上需申請2房以上者,可先向縣府提出住宿需求,經同意後依覈准房型及房數入住。

縣府說明入住方式,符合災害發生時實際居住於受損住宅且暫未有合適租屋處者,可持「0403震災受災戶房屋損毀受災證明」正本、「受災戶人口數證明資料(如全戶戶籍謄本)」、「未重複接受居住補貼、補(賑)助切結書」,與公告旅宿業者簽訂訂房契約,即可免費入住。

旅宿業者部分,與受災戶簽定訂房契約後,須將影本、受災戶證明影本、該戶人口數證明資料影本及受災戶「安置旅宿期間未重複接受居住補貼、補(賑)助」切結書影本等文件,送至觀光處備查,7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開放請領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