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城解決洽公停車需求 鄉親達共識活化閒置土地

花蓮新城鄉公所經近5個月的溝通、調解,與鄉親取得共識,讓經管約640坪的土地發揮功用,將闢建成寬闊的公用停車場。(新城鄉公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新城鄉公所提升民衆洽公停車需求,規畫將一旁經管約640坪的土地闢建成寬闊的公用停車場,但因該地尚存續平均地權條例適用期間的耕地租賃關係,經近5個月的溝通、調解,與鄉親取得共識,讓20多年的閒置土地發揮功能,達到最合適的運用。

新城鄉內人口數隨青年住宅、希望工程安心住宅交屋陸續增加,不過鄉公所前停車格數有限,民衆有時得停在路邊或一旁的收費停車場,相當不便,鄉公所爲提升鄉親洽公停車便利,規畫另闢較爲寬闊的公用停車場,經多次踏勘,於4月覓得緊鄰公所的原住民多功能中心旁、由鄉公所經管的土地。

不過鄉公所追溯該土地的歷史淵源,發現尚存續平均地權條例適用期間的耕地租賃關係,經相關課室釐清該地自1999迄今承租權誰屬及權利義務關係等相關事宜,接着辦理追加預算,與土地莊姓當事人的7位子女聯繫,進行調解、鑑界至土地補償價金支付,利用近5個月的時間取回土地。

鄉公所財政課長蔡健春指出,鄉公所在闢地開發同時兼顧當事人遺族應有繼受權益,與鄉親取得共識,和平解決問題,讓數10年無法使用的公用土地,規畫整理爲洽公的停車空間,希望未來能提升民衆洽公便利性。

鄉長何禮臺表示,因應鄉親洽公停車需求提高,需另尋土地興建停車場,因此瞭解該土地的問題,歷經20餘年始終懸於未決,感謝莊姓民衆願意與公所達成共識,未來將會整合鄉立圖書館、原住民多功能活動中心、鄉民代表會及鄉公所爲完整的行政園區,讓鄉親洽公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