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集團結婚不歡迎同婚 縣議員痛批理由荒謬

花蓮縣府舉辦結婚,受到新人歡迎。但縣議員提醒兩性平權重要性(本報資料照片)

縣議員楊華美質詢,痛批民政處不歡迎同志登記集團結婚。(王志偉攝)

同婚法已通過,全臺16個縣市集團結婚中,仍有花蓮等6個縣市報名簡章稱新人「男女雙方」,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提醒改爲包容多元性別認同的「雙方」,未料民政處回覆竟表示不歡迎同志報名,「因爲要提高生育率、因爲要減緩少子化」,楊華美痛批硬把結婚跟提高生育率扯在一起,不僅荒謬,更是性別歧視,民政處否認拒絕同婚,縣長徐榛蔚也表示「不拒絕任何形式,我們都歡迎」!

楊華美今天質詢說,2019年5月22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公佈,我們簡稱同婚專法,臺灣在成爲亞洲第1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也是全球第27個國家。性別倡議團體也倡議,不要侷限於傳統刻板男女,改用「新人」、「雙方」的稱呼。

楊華美說,花蓮縣民政處迴應,春季報名表單已經公告,來不及修改,不過會在秋季表單進行修改。9月收到民政處公文回覆:「本府秉持平等尊重態度,自108年5月24日起受理同性伴侶締結婚約,歡迎所有同、異性準新人成家。爲本縣集團結婚活動目的爲鼓勵結婚生育,以提高生育率期改善人口少子化趨勢,爰以上述計劃意旨推行是宜」。

楊華美說簡章內容改了,但不解,辦集團結婚是爲了提高生育率嗎?辦公室還特地打電話到民政處,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花蓮縣的集團結婚,不歡迎同志報名。因爲要提高生育率、因爲要減緩少子化、所以縣府的集團結婚不歡迎同志」。

「根本硬扯,拒絕同志報名,縣府帶頭歧視」!楊華美說,造成少子化的現象很複雜,晚婚、結婚率低、生育年齡延後、育兒成本增加、高房價、家庭經濟、延緩進入職場、疫情、失業、轉業等。硬把結婚跟生育率扯在一起,邏輯錯誤。

民政處長明良臻否認民政處說過拒絕或不歡迎同婚,但他迴應,生育率降低也是國安問題,提高生育率,這也是國家整體政策,民政處沒有拒絕舉辦各個形式集團結婚的內容。縣長徐榛蔚迴應說,「不拒絕任何形式,我們都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