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聯匯垠被撤銷管理人登記:無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中新經緯1月31日電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網站近日發佈的紀律處分顯示,中基協取消華聯匯垠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橫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聯匯垠”)會員資格,撤銷其管理人登記。

據文號爲中基協處分〔2023〕396號的紀律處分決定書,經查,華聯匯垠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一是公司存在間接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定期向投資者支付固定收益的情形。以上行爲違反了《私募基金監管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

二是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風險揭示書的約定向投資者披露運用基金財產從事重大關聯交易的情況。以上行爲違反了《私募基金監管辦法》第二十四條、《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三是公司在華聯匯垠穩健6號私募投資基金產品不定期開放募集期間,未向投資者揭示產品底層資產存在重大風險。以上行爲違反了《私募基金監管辦法》第二十四條、《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第一條第(九)項的規定。

四是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定期報告。以上行爲違反了《信披辦法》第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五是公司存在未及時更新“海隆邸天佟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投資者信息的情形。以上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

六是公司無合規風控負責人。華聯匯垠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基金產品運行材料顯示,合規風控負責人周平已於2021 年2月5日離職,公司未聘任新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以上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第十二條的規定。

鑑於以上基本事實、情節和審理情況,根據《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三項,《私募基金監管辦法》第二十九條,《協會章程》第六條第三項,《會員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第五條的規定,中基協決定,取消華聯匯垠會員資格,撤銷其管理人登記。

文號爲中基協處分〔2023〕397號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申軍登記爲華聯匯垠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申軍作爲在中基協登記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爲其任職期間內機構的違規行爲承擔責任。中基協決定,對申軍進行公開譴責。

文號爲中基協處分〔2023〕398號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利麗桃經查爲華聯匯垠員工。根據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利麗桃作爲私募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存在非法彙集他人資金購買私募基金產品的行爲。中基協決定,對利麗桃進行公開譴責。

據企業網站信息,華聯匯垠是由廣州匯垠天粵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華聯海融資產管理(橫琴)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成立。(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