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脫團越南旅客投案 移民署再公告4支專線電話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1日再度公告4支專線電話,再度呼籲脫團的越南旅客自行到案,同時也提醒若提供藏匿、協助隱避者,將涉及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陳麒全攝)

日前經由「觀宏專案」入境脫團的越南旅客仍有過半以上人數失聯,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發出公開信,感性呼籲這些脫團越南旅客儘速出面自首後,1日再度公告4支專線電話,再度呼籲脫團的越南旅客自行到案,同時也提醒若提供藏匿、協助隱避者,將涉及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越南旅行團日前入境臺灣後,發生旅客集體脫團事件,目前移民署與全國各地警察機關已加入積極查緝行列,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1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呼籲脫團的越南籍旅客主動投案,同時也希望認識旅客的親友能告知,並協助投案。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表示,本次脫團旅客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目前已由司法機關偵辦,自行到案者除了可以考量情節從寬處理外,經調查後也可早日返回越南家鄉。

陳建成表示,截至今年1月1日止,目前脫團的152人中,已到案24人(查獲15人,自行到案9人),爲了呼籲脫團越南旅客儘速出面到案,移民署也製作中文、越語文宣,透過社羣網路及通訊軟體廣爲發送,請在臺、越鄉親鼓勵脫團旅客自行到案。

陳建成指出,本次脫團越南旅客雖事先取得來臺簽證,但集體脫團行爲屬於預謀非法犯罪,已經涉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

他也談到,由於脫團旅客已涉及刑事案件,若提供藏匿處所、協助隱避者,恐觸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衆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也提供了4支專線電話,包括北區事務大隊02-29611356、中區事務大隊04-24725102、南區事務大隊0988-955971、國境事務大隊0933-090291,提供協助或報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