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老翁險闖禍!他騎車勇闖臺74 警狂奔攔阻

糊塗老翁騎機車險上臺74,警跑百米速度攔下。(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住在臺中市的一名老翁,平日都在南屯區活動,因有要事臨時要去烏日,不熟悉路況,僅依照路上指標前進,見許多車輛都行駛臺十七四匝道上橋,不以爲意跟上去,員警見狀鳴笛示警,老翁並未熄火停車,員警擔心他騎上快速道路,以百米速度跑向老翁攔下機車,老翁才驚覺差點闖禍。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巡佐陳照園、警員張雅惠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轄內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見到一名老翁騎乘重機車直上74縣環中路匝道口。

員警見狀鳴笛示警提醒,老翁疑惑停頓半晌,卻絲毫沒有停車熄火的打算,最終員警以百米速度跑向老翁攔下機車詢問狀況,才知道老翁要前往烏日,原是應走筏子東街,不料行經岔路看到許多車輛都往橋上走,就糊里糊塗地跟着騎上中彰快速道路,幸遇員警機警快速反應,化解這一場烏龍。

老翁驚魂未定地表示,平常都在南屯區活動,這次因有要事臨時要去烏日,本身不熟悉路況,僅依照路上的指標前進,見許多車輛都行駛匝道上橋,他也跟上去,直至巡邏員警及時阻止。

員警協助老翁下橋後,也告知普通重型機車是不能行駛於快速道路,否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

老翁聽聞頻頻向員警致謝,感謝員警的提醒,除了保護用路人安全外,年關將近,幫自己荷包省了一筆支出,算是間接賺到了紅包錢。

南屯派出所所長江鬆泳表示,民衆將普通重機車騎上快速道路,未依標線指示行駛,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提醒民衆上路前多熟悉路況,謹慎行車,以免釀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