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燃氣熱力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被曝光

爲進一步推動火災隱患整改,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火災隱患曝光行動,督促指導社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做好隱患自查整改工作,全面築牢全市社會面火災防控屏障,以下,對全市範圍內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進行曝光。

曝光

呼和浩特市燃氣熱力有限公司

1.接受火警後,LPG充裝區消防噴淋發揮作用不及時(20min)。不符合《消防設施通用規範》第3.0.12規定。

2.應急預案、安全管理委員會文件等修訂不及時。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但應急預案仍爲2022年9月1日版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成員也未調整。不符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第六條規定。

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1.渚源加氣站高壓卸氣管未設置防拉斷閥。根據《關於印發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有關規定,爲重大事故隱患。

2.動火作業票管理存在不足,編號爲HSIRTQ202401004的動火作業票顯示,作業前採樣檢測時間與動火起始時間相同,未真實記錄完工驗收情況。不符合《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範》第5.3.1條、第5.2.14條規定。

3.分別與內蒙古天亞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內蒙古中帆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的安全施工協議書顯示,未明確發包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不符合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4.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考覈制度。不符合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

內蒙古常盛製藥有限公司

1.未經設計變更在603車間外西南側增加鶴位。不符合《關於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第二十四條規定。

2.多處醇酯(甲類)、甲醇等取樣口及低點排凝閥採用單閥。不符合《關於加強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第五條規定。

內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開展儀表迴路調試作業的史某某未取得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特種作業證。不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 第五條規定。

空氣化工產品(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1.低溫甲醇洗裝置在線監測小屋內,使用非防爆的空調遙控器。不符合《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相關規定。

2.低溫甲醇洗裝置三層硫化氫取樣器距離最近的有毒氣體探測器約10米。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第4.1.3條規定。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巨海城四區

1.電動自行車停車棚部分電氣線路直接敷設在木板等可燃材料上,車棚內值班室、保潔間牆體採用木板、泡沫塑料(保溫材料)等可燃、易燃材料。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6.7.11條、表5.1.2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6日

2.變配電設施附近已廢棄的燃氣管道未拆除或未設置標識。不符合《燃氣工程項目規範》第5.1.29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6日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恆大名都小區

1.室外消防登高場地無標誌標線,部分登高面被綠地覆蓋,撲救面長邊距離不足,被小柵欄阻擋。不符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 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一條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7.1.9條規定。

整改情況:整改中

整改完成日期:6月13日

呼和浩特市盛業城市廣場

1.住宅樓登高作業平臺被停車場佔用,疏散樓梯間未採用防火門。不符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6.4.2.3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7日

2.住宅樓6單元剪刀梯頂層未做防火分隔;綜合樓門廳與商鋪之間採用普通玻璃隔牆,不滿足耐火極限要求;住宅電纜井穿越樓板處未做防火封堵。不符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條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5.5.28.2條、第6.2.4條及第5.4.10.1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4月10日

呼和浩特市迎賓華庭小區

1.2A單元電井橋架穿越樓板處防火封堵不到位;2個單元樓層電梯廳均設置隔門,阻礙疏散通道。不符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條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6.4.3.5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7日

2.消防泵房無就地水位顯示裝置、入口處未設置止水門坎。不符合《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第4.3.9.2條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8.1.8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7日

3.地下車庫防火分區內設有儲藏室,未採用防火門;地下疏散樓梯間內設有儲藏間。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6.2.3.4條、第6.4.2.2條規定。

整改情況:內蒙古中城飛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填報《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正在向主管部門申報維多利時尚廣場地下二層倉儲間驗收事宜。

整改完成日期:6月30日

內蒙古烏瀾大酒店

1.大堂安全出口採用電動推拉門。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6.4.11.1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31日

2.大堂挑高上空未設置自動滅火設施。不符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第4.1.3條規定。

整改情況: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8.5.7 之規定,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且無法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展覽廳、體育館觀衆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建築面積大於5000m²且無法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丙類廠房,宜設置固定消防炮等滅火系統。

3.熱廚操作間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未設置自動滅火裝置,走廊區域未採用防火門。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8.3.11條、第6.2.3.5條規定。

整改情況:整改中

整改完成日期:6月30日

呼和浩特市遇見KTV

1.疏散通道頂棚採用鏡面裝飾材料。不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第4.0.3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6日

2.消防電梯前室被酒水庫佔用。不符合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7.3.8.1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6日

3.未在地面設置疏散指示標誌。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10.3.6.4條規定。

整改情況:已整改

整改完成日期:3月26日

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晨輝氣體

有限公司

1.LPG充裝區域的新瓶、空瓶和報廢瓶混亂擺放、露天擺放;日瓶存放處和回收瓶處未設置監控攝像頭和濃度報警器。不符合《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範》第8.0.2條規定。

2.LPG充裝區部分接電爲非防爆連接,LPG瓶混亂擺放。不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第2.5.8條規定。

呼和浩特市世潔燃氣有限公司

1.加壓機接電部分不合規,未進行防爆連接。不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第2.5.8條規定。

2.識別適用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有誤,未將《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等識別爲本單位適用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卻將《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作爲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不符合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九條、《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第5.2.1條規定。

3.防範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落實有差距,2023年10月12日與土默特左旗金百富大酒店、內蒙古永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施工現場燃氣管網設施安全保護協議》中未細化明確各相關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不符合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內蒙古三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氯氣淨化車間氯氣取樣器未實現密閉循環取樣,應急器材櫃內未配備防爆對講機、便攜式氣體探測器等。不符合《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第4.8.8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標準》表1規定。

2.2024年3月9日開展PVC聚合工段聚合釜作業操作人員邢某某未取得聚合工藝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

來源: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