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正式執行新醫保目錄 藥品增多擴大保障範圍

原標題:藥品增多擴大保障範圍(引題)

我省正式執行新醫保目錄(主題)

湖北日報訊(記者汪菁華 通訊員黃姍)1月1日,我省正式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新版藥品目錄內藥品總數將增至3159種,其中西藥1765種、中成藥1394種,腫瘤、慢性病、罕見病、兒童用藥等領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據悉,本次調整共新增91種藥品,其中腫瘤用藥26種(含4種罕見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藥15種(含2種罕見病)、罕見病用藥13種、抗感染用藥7種、中成藥11種、精神病用藥4種,以及其他領域用藥21種。

同時,我省“雙通道”及“單獨支付”藥品保障範圍也進一步擴大。427種談判藥品和競價藥品以及90種談判轉乙類藥品,將全部被納入湖北省“雙通道”藥品目錄,與2023年相比新增“雙通道”藥品87種。267種用於腫瘤靶向、罕見病、傳染病、精神疾病等疾病治療的談判藥品、部分談判轉常規乙類藥品及其他藥品,將被納入“單獨支付”藥品管理範圍,與2023年相比新增“單獨支付”藥品43種。

對用於醫保門診特殊疾病治療,且備註適應症支付範圍與門診特殊疾病相應病種保持一致的“單獨支付”藥品,按照門診特殊疾病待遇執行,進一步提高患者醫保待遇水平。參保患者使用“單獨支付”藥品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政策規定的,納入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範圍。

與此同時,省醫保局將加強對“雙通道”及“單獨支付”藥品外配處方管理,按照國家要求,加快推進電子處方流轉,自2025年1月1日起,“雙通道”及“單獨支付”藥品需通過醫保電子處方中心流轉藥品處方,原則上不再接受紙質處方。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