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實施購房補貼,鼓勵銀行對“白名單”內企業提供開發貸

據微信公衆號“荊州住建”2月26日消息,近日,湖北省荊州市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荊州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助企紓困兩個方面,提出16條政策措施。

其中,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措施有5條:實行房款契稅補貼、降低個貸首付比例和利率、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優化財稅減免政策、全面推進“帶押過戶”。

助企紓困的政策措施有11條:精準供應優質土地、簡化辦理審批手續、加快盤活存量用地、盤活存量商辦用房、允許土地預告登記轉讓、優化容積率計算規則、統籌規劃配建設施、推廣地下車位登記辦證、實行安置憑證制度、優化預售許可條件、支持優質企業發展。

實施購房房款補貼、契稅補貼

《通知》提出,全日制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生,2022年6月14日後,在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法拍房)的,憑購房合同到所在區(功能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部門窗口申請領取2萬元購房補貼。申請人必須在2026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區(功能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窗口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同時,市直企事業單位“招碩引博”人才購房補貼按《中共荊州市委辦公室、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直事業單位“招碩引博”人才激勵工作的通知》(荊辦發電〔2022〕6號)和《荊州市市直企事業單位“招碩引博”購房補貼發放及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荊建發〔2023〕10號)文件執行。市直事業單位引進的人才,在中心城區購買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萬元發放購房補貼,由市財政全額保障。區級事業單位“招碩引博”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由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照執行。

此外,2022年12月2日後,其他購房人在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法拍房),憑購房合同到項目所在區(功能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部門窗口申請領取1萬元購房補貼(已領取人才購房補貼的不再重複享受)。申請人必須在2026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區(功能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窗口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指在中心城區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商品住房不動產登記(以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爲準)或者商品住房網籤備案合同(以市住建局合同備案查詢爲準),憑上述證明,區(功能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窗口可認定爲首套商品住房。補貼資金由區級財政負擔,市級財政按中心城區財政管理體制予以獎補。

荊州市還將實施契稅補貼。文件稱,2022年6月14日後,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房人,由所在區財政部門按其所繳納契稅額的70%予以補貼。2022年12月2日後,在中心城區購買二手房的購房人,由所在區財政部門按其繳納契稅額的50%予以補貼。購房人憑不動產登記證和契稅完稅證明6個月內(從不動產登記證發證之日起計算)完成購房補貼申請,逾期不予補貼。

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機構均可享受購房契稅補貼。“新建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商鋪、公寓、寫字樓、法拍房等。“二手房”補貼範圍爲商品住宅、商鋪、公寓、法拍房等。補貼資金由區級財政負擔,市級財政按中心城區財政管理體制予以獎補。

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文件還要求,降低個貸首付利率。首套房認定標準“認房不認貸”。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調整爲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20個基點。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該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置換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也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協商變更合同約定的利率水平。

荊州市還將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爲70萬元;夫妻中僅一方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40萬元調整爲50萬元。

持楚才卡的特殊人員可以享受最高貸款額度的3倍,即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210萬元,夫妻雙方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150萬元;“招碩引博”博士可享受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即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105萬元,夫妻雙方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75萬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高貸款額度的1.2倍,即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84萬元,夫妻雙方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60萬元。

對生育政策內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僅申請過一次公積金貸款的,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對生育政策內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且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貸款額度最高可達到我市現行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即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105萬元,夫妻雙方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爲75萬元。

支持“一人購房全家幫”。購房人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同時還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直系親屬(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款總額。

按揭貸款可以“商轉公”。全面推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開展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業務,支持公積金異地繳存職工個人貸款,實施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政策。

買90平米以下唯一住房的,徵收1%契稅

荊州市還提出優化財稅減免政策。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個人銷售購買滿2年以上的住房減免增值稅;個人銷售住房免徵土地增值稅;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免徵印花稅;個人轉讓滿5年的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徵個人所得稅。

全面推進“帶押過戶”。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激活二手房交易市場。在中心城區已經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動產,抵押期間依法轉讓的,推行“帶押過戶”合併登記,由銀行金融機構(抵押權人)、抵押人(轉讓人)、買受人三方共同申請,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合並登記,即時辦結。當事人因贈與、作價出資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併(分立)、夫妻財產約定、夫妻離婚析產及繼承等原因,申請轉移抵押不動產的,不納入合併登記辦理範圍。

推進一手房“帶押過戶”,在建工程抵押的預售商品房竣工之後,辦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記和抵押權設立登記,經抵押權人同意或根據約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房屋帶押銷售、網籤備案,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爲購房人辦理購買商品房登記、抵押登記及部分解除抵押登記相關業務。鼓勵資金監管銀行對本行貸款客戶率先開展一手房“帶押過戶”業務,在完善資金監管結算手續的情況下,逐步開展跨銀行間的“帶押過戶”。

鼓勵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對“白名單”內的企業提供開發貸

針對房地產企業,荊州市要求,精準供應優質土地。實行“出讓預公告”制度,主動對接市場信譽好的市場主體,採用“競地價+競品質”的方式確定競得人,集中供應一批優質住宅用地。2022年6月14日後,新出讓土地可按不低於底價的10%確定競買保證金,允許以銀行保函代替競買保證金。允許1年內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首次繳納比例不低於50%。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在約定分期繳納期限內不計利息。

加快盤活存量用地。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城鎮低效用地,公示認可後可依法收回土地,合理調整規劃重新出讓。引導國有平臺與優質房企以聯營、入股、轉讓、代建代管等形式合作開發盤活存量住宅用地。已公示且未開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的前提下,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調整住房套型結構,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變更手續。

2022年6月14日後,新取得建設用地的商品住房項目,新建商品房小區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比例從5%下調爲3%。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選擇配建公租房或者繳納易地建設費。對已批准繳納易地建設費的,可按批准預售許可面積分期繳納,最後一次辦理預售許可時結清,在約定分期繳納期限內不計利息。

支持優質企業發展。對經營狀況良好,近三年未發生債務違約行爲、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未因自身經營原因引起羣體性信訪、無逾期交付風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過信用等級評價,納入“白名單”管理。鼓勵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對“白名單”內的企業提供開發貸,地方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大力支持“白名單”內企業開發貸需求。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優先選擇提供開發貸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