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服務科人員合夥詐領公款38萬 主謀以10萬交保

高雄市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服務科王姓秘書合夥詐領公款,橋頭地檢署訊後以1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服務科人員挪用公款案,經查發現秘書王男等5人於2018至2022年詐領38萬元,用來支付無法覈銷的餐費與紅白包等。由於王男等5人已主動繳回詐領款項,檢察官認爲無羈押的必要,分別諭知王男以10萬元交保,其餘4名被告則各以5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王男與該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服務科約聘吳姓聯絡員、後備輔導中心黃姓主任,以及兩名前王姓主任與前黃姓主任共5人於2018年至2022年共同以不實收據覈銷請領動員整備費,及高雄市政府市援款,合計詐得38 萬餘元,用來支應該輔導中心無法覈銷的聚餐酒錢、紅白包、捐助款及郵資等費用。

橋檢主任檢察官顏鬱山及檢察官陳麗琇於7月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兵分六路搜索王男等人的住所,並同步傳喚吳姓等5名被告與證人1名。經檢察官嚴維德等人訊問後,認爲被告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重大。

因爲考慮秘書王男等人已經主動繳回詐領款項,檢察官認爲無羈押的必要,分別諭知王男以10 萬元交保,其餘4人各以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