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政院囤房稅是閹割版 在野推徵空屋稅

房地產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居住不正義是臺灣民怨之首,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今(3)日舉行「中央開徵空屋稅 囤房沉痾才能解」記者會,質疑政院提出的囤房稅改革方案是閹割版,對於改善居住困境不會有效果,因此提出房屋空置稅條例,呼籲立法訂定多屋重稅、出租免徵、偏鄉免計三大原則,引導大量空屋進入市場。

立委陳椒華指出,政府相關統計顯示臺灣房產集中化、空閒住宅數量有同步增加的趨勢,大量囤置空宅已造成一般民衆買不起房,租屋租金負擔沉重,但政院提出的改革房案卻是閹割版的囤房稅,根本起不了效果。

陳椒華說明,他們提出的房屋空置稅條例訂有「偏鄉免計」原則,授權中央政府,考量各地區人口、房價負擔能力、住宅空置率、市場供需及租金等因素後,可以指定房價、租屋需求較高地區課徵房屋空置稅,同時排除偏鄉無市場使用需求的住家用房屋,精準打擊囤房的大戶,落實居住正義。

立委邱顯智指出,房屋空置稅條例是採「多屋重稅」,以持有人全國空置房屋的總數量,以及該空置房屋的空置年數,來計算房屋空置稅的稅,假設某人有2間間房屋沒有利用出租,持有的A房原先要繳納3000元房屋稅,但因第一年未利用則會被課徵1.8萬房屋空置稅,相當於多負擔6倍房屋稅,藉此讓持有大量房產的投資客不敢再無止盡、沒壓力的囤房,更增加租賃市場的供給。

立委王婉諭補充,課稅是促使多屋者釋出空屋進入市場,搭配「出租免徵」的配套,若有出租使用或參加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經過申報認定後,則可免除房屋空置稅,也不會被計算爲全國總持有的房屋數量,草案也明定相關稅收將全額額撥入中央住宅基金,加速興建社會住宅。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引導空屋有效運用的目的是引導房價或租屋需求較高地區的空閒房屋出租,促進住宅資源有效運用,擴大租屋市場規模,助力包租代管政策,空屋稅與政院的囤房稅2.0不相斥,皆是由中央統一規範課徵範圍、對象、稅賦的「中央立法徵收」模式。

彭揚凱強調,促進房屋有效利用的關鍵就是重稅,必須對多屋家戶課以高額稅負,針對租住需求、人口較多的都會區課徵,同時定期檢查,避免誤傷偏鄉,雖然政院的囤房稅2.0改善持有稅合理化,但無法解決「民代退出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以及「房屋標準單價(稅基)」等問題,財政部未來應一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