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實控人離婚不離事業,有錢投資理財卻欠稅數年|創業板IPO

本文來源:時代商學院 作者:陳澈

來源 | 時代投研

作者 | 陳澈

編輯 | 孫一鳴

實控人夫妻離婚數年仍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共同經營同一家企業,這背後究竟爲何?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工科技”)於2022年6月22日向創業板遞交招股書,並於2023年5月12日上會獲得通過,至今仍未提交註冊。

招股書顯示,宏工科技的實控人系羅才華、何進,二人曾爲夫妻,在2019年6月簽署了離婚協議,目前二人共同控制宏工科技,分別直接持有宏工科技56.44%、17.64%的股份,並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

時代投研發現,二人不僅都是大股東,而且均在宏工科技擔任要職,其中羅才華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何進擔任董事兼總經辦主任,二人對企業的經營均有重大影響。據首輪問詢函回覆文件,二人離婚前後,除了1名董事,其餘的董事均需要兩位實控人共同提名。

更讓人意外的是,兩位實控人還有拖繳稅款的“黑歷史”。招股書顯示,二人理應在2019年繳納的720.86萬元個人所得稅拖欠了數年仍未繳納。而二人2021年的收入完全可以覆蓋稅款。

8月19日、8月20日,就股權穩定性、實控人未繳稅等主要問題,時代投研分別向宏工科技發函、致電詢問,但截至發稿,對方未回覆相關問題。

離婚夫妻仍共同控制企業

1983年出生在湖南長沙的羅才華,從中南大學本科肄業後,在2008年創辦了宏工有限(宏工科技前身),彼時其才25歲。而同樣是1983年出生的何進,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後不久,也於2008年加入了宏工有限,並於2009年10月至2014年3月擔任宏工有限的監事。

從上述工作履歷的時點來看,二人或是攜手共同創業,並走入婚姻的殿堂。然而創立宏工科技十年後,二人卻迎來婚姻關係破裂的結局。

根據招股書,二人於2019年6月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不過目前,二人仍同爲宏工科技的實控人。

據第一輪問詢函回覆文件,羅才華、何進離婚後進行了財產分割,雙方確認,自2019年婚姻關係解除後,男方羅才華直接持有宏工科技56.44%的股權歸男方所有,女方何進直接持有宏工科技17.64%的股權歸屬於女方。

由此來看,二人離婚後,雙方並未對宏工科技的股權進行平均分配。

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籤署日(2023年5月5日),二人仍分別直接持有宏工科技56.44%、17.64%的股份。此外,兩人還通過贛州市博懷投資管理合夥企業間接持有宏工科技4.04%的股份。而離婚後,兩位實控人仍同時任職於宏工科技,並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

爲何離婚後的羅才華和何進仍然選擇簽訂一致行動協議,而非分道揚鑣?這頗爲讓人疑惑。

上市公司因實控人夫妻離婚引發控制權變更風險並不少見。今年6月27日晚間,博亞精工(300971.SZ)披露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文喜、岑紅離婚糾紛案由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岑紅請求判令離婚並進行財產分割。目前該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尚無法判斷訴訟結果,公司實際控制權是否發生變動存在不確定性。

更讓人意外的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離婚後,羅才華和何進並非不相往來,而是繼續共同並肩管理企業,同時在宏工科技擔任要職。其中,羅才華擔任宏工科技的董事長兼總經理,何進爲董事兼總經辦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後羅才華已與高旋再婚。不過,招股書並未披露羅才華現任妻子高旋是否在宏工科技任職,而羅才華、何進、高旋三人卻共同爲宏工科技提供了貸款擔保。

招股書顯示,2020年至2022年,羅才華、高旋、何進共同爲宏工科技擔保了三筆貸款,均爲連帶責任擔保,數額分別爲4000萬元、4000萬元、6000萬元。

羅才華及現任妻子、前任妻子這種密切關係讓人頗爲詫異,也讓資本市場更加關注這對離婚夫妻如何管理好宏工科技。

根據第一輪問詢函回覆文件,二人離婚前後,在內部董事任命上,7名董事中,除一名董事外,其餘6名董事均由羅才華及何進共同提名。

那麼,日後,羅才華、何進在提名董事時能否保持一致仍待觀察。

這種離婚後的合作關係也引發了深交所的疑慮。在第一輪問詢中,深交所要求宏工科技說明羅才華、何進離婚事宜是否存在造成實際控制人變更、對於發行人控制權穩定性和持續經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情形。

實控人近兩千萬元用於投資理財卻欠稅不繳

除了股權穩定性遭問詢,實控人拖繳稅款的“黑歷史”更令人矚目。

根據第二輪問詢函回覆文件,2019年5月,宏工科技前身宏工有限增加註冊資本4865.96萬元,羅才華和何進作爲自然人股東,未能及時繳納共計720.86萬元的個人所得稅。其中,羅才華需繳納549.23萬元,何進需繳納171.63萬元。

直至2023年1月6日,宏工科技才就此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向東莞市稅務局橋頭稅務分局申請緩繳。根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籤署日(2023年5月5日),羅才華和何進兩位實控人仍未繳納稅款。

在第二輪問詢函回覆文件中,宏工科技解釋稱,因資本公積轉增註冊資本後,未涉及現金利潤分配,此次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較大,自然人股東履行納稅義務存在困難。

而實控人是否真的存在“資金困難”?

根據第一輪問詢函回覆文件披露的羅才華、何進資金流水覈查情況,羅才華2021年獲得了870.84萬的收入,其中銀行與證券賬戶互轉的投資理財支出達278.50萬元。何進的資金流水顯示,2021年何進的收入共計3560.81萬元,其中僅當年用於投資理財的支出就達到1868.96萬元。

由此可見,宏工科技兩位實控人在2021年的投資理財支出合計金額就已超出了上述個人所得稅的合計應繳稅額。

實控人手握數百萬元甚至近兩千萬元用於投資理財,個人所得稅卻拖欠數年仍未繳交,這不禁令人懷疑實控人是否存在蓄意逃避稅款的行爲。

值得一提的是,據廣東證監局發佈的公告,宏工科技於2021年10月28日在廣東證監局辦理了輔導備案登記,輔導機構爲中信證券(600030.SH)。在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輔導期間,宏工科技實控人仍未及時規範繳納上述稅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兩位實控人治理下的宏工科技,同樣存在欠稅的行爲。

2024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發佈的兩份欠稅公告顯示,宏工科技分別拖欠稅款3.77萬元、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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