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全面解除商品住房限購

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20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印發《關於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合作區範圍內購房商品住房,不再審覈購房人資格,同步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取消合作區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原文如下:

關於印發《關於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合作區執委會各局,各有關單位:《關於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合作區執委會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反映。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

2024 年 6 月 14 日

關於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爲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經合作區執委會會議通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

調整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時間間隔由三個月縮短爲一個月。

二、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購

在合作區範圍內購房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審覈購房人資格。

三、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取消合作區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四、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事宜

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事宜,參照珠海市《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4〕122 號)執行。

本文選自: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官網,智通財經編輯:陳筱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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