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 無照旅宿哭窮不繳罰款 銀行存款遭凍結

恆春2家高CP值旅宿無照營業挨罰30萬,但老闆坐擁高額不動產、股票卻辯沒錢繳,遭執行署屏東分署識破,通知銀行解繳存款付罰單。(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恆春2家網評高CP值的旅宿,分別在前年與去年被查出無照營業挨罰30萬、27萬6000元並勒令停業,但2業者至今都沒繳清罰款還哭窮,不過執行署屏東分署查到2位老闆坐擁高額不動產、股票,通知銀行解繳存款付罰單。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恆春有間度假休閒農莊以夕照、星空爲賣點,營業客房數達22間,但業者卻未領有旅館業登記證,另墾丁某間民宿擁有14個房間,標榜吃飯、購物、戲水都方便,還可代爲規畫包套旅遊,深受網友好評,直呼CP值超高,但該業者一樣也沒有申請登記證。

案經屏縣府於前年、去年實施聯合稽查發現後,已依發展觀光條例分別裁罰30萬及27萬6000元,並勒令歇業,但2名業者至今都沒有繳清罰款,2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後,分署人員展開追繳行動,並先行凍結2人名下數間銀行存款。

期間,其中1名業者來信向屏東分署表示,他因其他業務經營不善,欲辦理分期繳款。但分署人員受理後發現,2名業者都坐擁高額不動產與多檔上市公司股票,其中1人名下有13筆土地與房屋都無抵押權設定,另1人則在北部有價值數千萬的房子,且在中部也有土地,經計算,他們的資產都遠大於所欠罰款。

爲此,屏東分署駁回業者欲分期繳款的申請,並在2人往來的銀行都回報足額扣押後,另核發執行命令通知銀行解繳義務人存款,讓2名旅宿業者的違規罰單能迅速繳納完畢。

屏東分署強調,無照經營旅館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50萬,無照經營民宿最高則是裁罰30萬,案件一經移送,分署定會貫徹執行,以確保國人旅宿安全,同時也呼籲民衆,預訂或入住旅館、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爲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