蚵農佳音 臺南安平港畫設「區劃漁業權」

臺南市安平、南區、安南區的蚵農沒有漁業權,要求政府加快還給權利。記者鄭惠仁/攝影

國內蚵農幾乎都有漁業權,可於一定水域採捕或養殖漁產,但臺南市安平、南區、安南區的蚵農卻因安平商港開發讓漁業權消失,無法僱工、災損也無法獲得補助,多年爭取下港務公司同意提供近百公頃水域畫設「區劃漁業權」。有蚵農說,憂心選舉完腳步就放慢;農業局強調,會加速作業。

農業局長李建裕說,極端氣候下,養殖期因西南氣流等影響,可能造成的損失難以預測,事關蚵農的權益保障,將結合立委、市議員加速相關規畫、申請等作業。

臺南市牡蠣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陳俊安說,雲林、嘉義的蚵農都有養殖執照,即漁業權,唯獨臺南數十年前安平商港開發、擴大航線範圍,以致漁業權被取消,原認爲重新規畫後就會恢復,但一拖數十年,沒有漁業權,除不能僱工,每當災害損失就無法獲得補助,連漁業險也無法投保,讓此區蚵農有如「次等漁民」,相當不合理。

立委林俊憲日前與蚵農座談,表示港務公司同意於安平商港北側及南側各提供水域,供南市府畫設區劃漁業權,北側水域面積約70公頃、南側水域面積約25公頃,臺江國家公園對此也同意。

南市區漁會總幹事林鈺昕認爲,漁業權的實施預示着安平港牡蠣養殖將迎來新的契機,希望中央相關單位可以加快審查進度。陳俊安也說,畫設區劃漁業權後可鼓勵年輕人接手,同時有助於推展新式蚵棚,免去每年要花近3千萬元處理50萬支廢棄蚵棚竹子的問題。

黃姓蚵農說,這一議題討論好幾年,終於有突破,但也擔心,大選一過,問題又擺着而沒有進展,「我們在此原本就有漁業權,現在只是要回來」。

市議員李啓維說,漁業權是漁民基本權益,政府應重視;蔡筱薇說,漁業權通過將有助於加強漁業資源的分配,同時也保障漁民權利,提供產業健全的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