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最新公告!全面取消!

6月21日

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發佈

關於取消

中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資質及

防範“僞金交所”風險的公告

其中提到,取消中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資質。取消後,河南省不再存在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

同日,廣東省、山西省、黑龍江省、寧波市也先後發佈公告,宣佈取消廣東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資質、山西省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資質、黑龍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業務資質、寧波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資產類交易業務資質。

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關於取消

中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資質

及防範“僞金交所”風險的公告

爲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現就關閉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和防範“僞金交所”風險公告如下:

一、取消中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資質。取消後,我省不再存在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

二、市場上部分名稱或經營範圍中帶有“產登”“產登信息”“產登管理”“產權交易”“產交信息”“結算”等字樣的企業,未經國家有權部門依法許可,爲非標債務融資活動提供登記備案等服務,屬於“僞金交所”,存在較大風險。按照有關規定,除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交易場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場所或企業不得以登記、備案、掛牌交易、信息發佈、信息服務等各種名義,直接或間接爲各類發行和銷售非標債務融資產品提供服務和便利。

三、除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交易場所外,其他各類地方交易場所經營活動不得金融化、證券化、期貨化,不得爲非標融資活動提供登記、備案、銷售、掛牌、結算等相關服務。

四、企業應依法合規進行融資活動,自覺抵制各類非法金融活動,不得藉助各類交易場所及“僞金交所”違規開展融資活動。

五、河南省未批准任何省外地方交易場所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或通過發展會員、代理商、授權服務機構等方式在我省開展經營活動。省外地方交易場所擅自在河南省展業屬於違規經營行爲。

六、請廣大投資者樹立正確投資理念,提高風險識別能力,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高度警惕包含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企業名稱、經營範圍、廣告推銷、業務合作等信息,自覺抵制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如發現“僞金交所”相關線索,請積極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反映,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21日

來源: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大河財立方

編輯:史秋宇 審覈:劉晗煜 終審: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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