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開展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

原標題:河北省開展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

目前已分三批完成對滄州、衡水、張家口、秦皇島、唐山、廊坊的督察工作

11月29日,從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縱深推進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河北省已完成兩輪對各市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3年啓動的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目前已分三批完成對滄州、衡水、張家口、秦皇島、唐山、廊坊的督察工作。

“第三輪督察與前兩輪相比,更加關注相關市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首都‘兩區’建設等方面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落實情況,更加關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主任關義鵬說,通過督察進一步推動了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解決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中央環保督察的延伸和補充。”關義鵬介紹,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環保督察對河北開展試點督察之後,河北省學習借鑑中央環保督察經驗做法,在全國積極探索並率先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近年來,針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河北省持續完善督察制度體系,基本構建形成了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日常督察“三位一體”,且各有側重、有機結合的督察工作格局。

例行督察突出對被督察對象的全面體檢,注重揭示深層次問題,推動被督察對象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全方位提升。按照《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辦法》,每屆省委任期內原則上應當對各市開展一次例行督察。

專項督察突出對被督察對象的精準督察,注重解決區域性、行業性、普遍性問題,推動被督察對象重點工作和重要任務高質量完成。專項督察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

日常督察是各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通過日常工作發現的問題,幫助派駐地分析梳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常態化傳導工作壓力,督促問題解決,推動責任落實。

(河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