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居集團啓動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觀點網訊:10月31日,杭州市安居集團有限公司發佈《關於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徵集通告》,期限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徵集範圍爲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濱江、蕭山、餘杭、臨平、錢塘八個城區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自持商品住房)項目。

房源條件方面,位置合適。收購的房源應處於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爲齊全的區位,優先考慮軌道交通站點和商業商務區、產業園區、校區、院區(醫院)周邊項目,滿足一定車位配比。

面積合適。收購後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含人才租賃住房)的,房源以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爲主,戶型面積大的房源按間出租或依法依規改造爲小戶型的,可放寬面積標準;收購後用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性質應爲住宅,面積以不超過125平方米的戶型爲主。

相對集中。收購房源原則上要獨立成棟(幢)成單元,其中收購非住宅房源的,要可封閉管理,建築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

手續齊全。擬收購項目須房源權屬清晰,四證齊全,保證項目的合法合規性,滿足金融機構的貸款要求。

收購價格方面,以同地段重置價格爲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過5%的利潤。收購價格參考上限確定後,由實施主體結合房源品質、同地段租金收入或配售價格,並結合各項經營成本費用,綜合考慮確定收購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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