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升級爲重污染天氣Ⅰ級響應 週一限行尾號5和0

關於將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升級爲Ⅰ級(紅色)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對口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經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與市農業氣象中心會商研判,近期我市將出現連續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氣。市政府決定2018年1月14日14:00起由Ⅱ級(橙色)升級爲Ⅰ級(紅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羣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二、倡導公衆綠色出行,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三、各級各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市政府《關於2017-2018年秋冬季實施錯峰生產的通知》(邯政字〔2017〕49號)、《關於印發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補充說明的通知》(邯政辦字〔2017〕135號)要求,執行錯峰生產和應急減排措施。全市鋼鐵企業根據指令實施燒結機停產。

四、除錯峰生產企業執行錯峰生產措施外,其他涉氣企業按照《邯鄲市2017-2018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要求執行輪流停產減排。

五、強化貨運車輛管理,嚴格按照《邯鄲市關於調整主城區黃牌貨運車輛限行區域通告》要求執行。嚴控重卡大車違規進城,嚴禁農用柴油車市內行駛。停產企業停止一切工業物料運輸。禁止渣土車、大貨車、商砼車(公共服務、搶險、供暖、特別重大工程項目、應急保障車輛除外)駛入主城區。

六、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建城區內停止所有建築、施工工地作業。

七、機動車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關於市主城區機動車限行號碼輪換的通知》(〔2018〕4號)有關要求執行。

八、各縣(市、區)政府要嚴管轄區內所有企業無組織排放污染,凡未按期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的,一律實施停產整治。嚴格落實貨運車輛“雙洗”措施,料場出口和廠區出口貨運車輛要實行沖洗。

九、科學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溼掃抑塵作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燃燒秸稈、垃圾、雜草和燒荒。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

望各級各單位和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妥善安排好生產生活,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