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賊王、拉拉熊假公仔「裝袋賣」 橫行娃娃機5個月詐40萬

警方接獲情報,持搜索票到新店一處查扣約300只盜版公仔娃娃。(圖/記者林煒傑翻攝)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近日全臺吹起夾娃娃風潮,但卻有假貨橫行斂財!保二總隊刑大偵一隊3日破獲一起違反商標案,新北市一名32歲曾姓男子涉嫌透過臉書、LINE購入大量仿冒的拉拉熊、海賊王等知名娃娃、公仔,再放到娃娃機中民衆夾取,估計5個月內已經不法獲利超過新臺幣40萬元,警方循線到新北市新店將曾男查緝到案,並查扣數大袋盜版娃娃,依法將他送辦。

警方日前接獲原廠公司線報,稱有人在臺中娃娃機臺內放置仿冒商標商品員警經深入調查及蒐證,確定娃娃機臺內的確擺有假貨,供不特定人士夾取,遂向臺北地院申請搜索票,到新北市新店安民街進行蒐證,循線逮獲32歲曾姓犯嫌,並查獲仿冒玩偶及公仔等仿冒商品近300件。

警方調查,曾男透過進貨假公仔、娃娃,在短短5個月內就賺進新臺幣約40萬元。曾男到案後向警方辯稱,他是透過臉書、LINE羣組,甚至玩家回售等方式購入商品,不知道會買到仿冒品,但訊後仍被依違反商標權法送辦。

警方表示,依據我國商標法第97條之規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網路方式者亦同。民衆選購商品時,也應向經銷據點購買,品質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