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打造綠色大學 哀哉臺師大(夏學理)

臺師大鼓勵老師開設本土語言相關課程,以本土語言授課,鐘點費加50%。(臺師大提供)

2014年底,25所公私立大學院校代表齊聚臺師大,聯合簽署「塔樂禮宣言」(The Talloires Declaration),誓言推動節能減碳,打造「綠色大學」。2021年底,一個綠頭綠腦的臺師大校長與其身旁嘍囉,繼移除備受一代師生永懷的首任劉真校長塑像(其題字碑,曾惡遭噴漆「黨國走狗」)、因忌諱「祖國」(即中華民國)二字對校歌歌詞進行改版、強納日據殖民時期之臺北高校校史爲臺師大僞增24歲後,再推教師以「非國語」授課者,可額外獲取50%鐘點費!這個「綠色大學」的另類名實相符,除令人歎爲觀止外,也惶惶不安於莫非「黨校」陰魂再現!?

2015年4月8日,惡遭噴漆爲「黨國走狗」的首任校長劉真,在他擔任臺師大校長期間,校內有黃君璧、陳大齊、梁實秋、田培林、陳可忠、溥心畬、潘重規、蘇雪林等鴻儒碩彥爲師爲範,使臺師大與臺大同聲齊名、平起平坐,是那一代師大青年津津樂道的榮耀。

今日之臺師大,於2019年突增24歲校齡。原於1946年建校之「原創」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硬是被強扯降格爲1922年日據殖民時期的「臺灣總督府臺北高等學校」。此般荒誕連結,自也導致了校史順列而下的首三任校長,從李季谷、謝東閔、劉真,逆變爲鬆村傳、三澤糾、下村湖人。此無怪乎臺師大林姓資深校友于去(2021)年11月下旬,會對進行採訪的媒體直說:臺師大很配合民進黨政府「去中化」,「先是蔣公的銅像不見了,圖書館裡的中國古典書籍閱覽室不見了,再來是校歌裡的祖國不見了,但李登輝讀過的日本高校,卻納入了臺師大校史」!

如衆所周知,校園課堂與政治、宗教必須保持絕對距離,教師對學生不言政治、宗教,此不只是出於自律約束,在2013年底明令發佈《教育基本法》後,教育更應依法恪守中立原則,不得爲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公立學校也不得爲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惟長袖善舞「大學自治」旗幟的一校之長,因人事、經費兩大權在握,其個人之政治信仰,事實並不難透過行政權(含行政主管選聘)、員額權、預算分配覈定權,以及主席權、首長裁量權等,遂行其各種念想、主意與打算。單以連日引發議論之臺師大《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授課獎勵實施要點》,該要點僅系由「學術主管會報」逕行通過,且漏洞頗多,即可見斑斑斧鑿之痕。

譬如,在全文僅羅列10點的臺師大《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授課獎勵實施要點》裡,其加發50%課酬之獎勵對象,爲採以各類「國家語言」(臺語、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馬祖語、臺灣手語)進行授課之專任教師,而未予明文區隔「必修課」、「選修課」。而是於引發詫異紛爭後,才透過一紙新聞稿表示:「必修」課程除外!然而,專任教師除在一般學制開課外,也可能會有在職專班課程,且鐘點費可達$3200/節,則是否也一律比照加發50%課酬?

再者,專任教師的配課比重各不相同,有的「必修課」多、有的「選修課」多,臺師大以一紙新聞稿,直接排除獎勵「必修」課,要求開設「必修」課的教師,「不得使用國家語言」,適也因此無法被加發50%課酬!然此一法理上的自相矛盾,由於在前揭要點裡,根本未做明文規範,不就是直接以行政權,強作干預教師講學自由權,且形成了相對剝奪?

依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文:「憲法第11條於講學自由之規定……,諸如:課程設計、科目訂定、講授內容、學力評定、考試規則……等,均在保障之列」。臺師大如何能以一紙新聞稿,要求開設「必修」課的教師,「不得使用國家語言」,連帶直接排除獲取獎勵的權利!?

去年此時,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曾召開「國家語言列入十二年國教,準備好了嗎?」記者會,與會學者專家即曾羣轟實施「國家語言法是黑洞級災難」,其中召集人何展旭從法律觀點談《國家語言發展法》,就當場直斥:「該法條全是不平等,甚至歧視」。未料,一年後,臺師大竟就綠頭綠腦地自制出一個「厚此薄彼」、明顯「差別待遇」,且適已違憲的《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授課獎勵實施要點》!如此「不平等,甚至歧視」的黑洞級災難,難道是臺師大獻給蔡政府的新年賀歲禮?(作者爲臺師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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