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退役少將等3人涉共諜案 延押2月獲準

祝姓男子、劉姓陸軍退役上校、孫姓海軍退役少將涉共諜案,3人經高雄高分檢聲押禁見,但因2個月羈押期限將屆,檢方今天下午聲請再延長羈押2個月獲准,全案仍可抗告。

祝男、劉姓陸軍退役上校、孫姓海軍退役少將涉共諜案,橋頭地檢署不服祝男等3人交保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去年11月17日裁定抗告成功,撤銷發回橋頭地方法院重新審理。橋頭地院11月19日改裁定3人羈押禁見。

但因國安法部分修正條文施行後,發展組織罪第一審管轄權改屬於二審的高等法院管轄,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提訊3人,並依法重新聲請羈押,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去年12月1日裁定3人羈押禁見。

由於涉案3人羈押期限將屆,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依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開庭審理,下午裁定獲准,全案仍可抗告。

全案起於與軍方交好的黃埔聯誼會會長祝男、高雄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劉姓陸軍退役上校、孫姓海軍退役少將等3人遭中共勢力吸收後,自民國106年至去年間,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赴中國及美國等地接受落地招待,提供對岸拉攏、吸收機會,並宣傳「和平統一」及「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

檢方初估至少有數十名退役軍官曾受招待,約談超過20名退役將領包含上將、中將等人。檢方訊後,認定祝男等3人已涉違反國安法、爲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等罪嫌,向橋頭地院聲押禁見。

橋頭地院法官去年11月11日依3人無勾串逃亡之虞,以提出保證金及限制出境出海方式就能防範3名被告逃亡,因此裁定祝男、劉男新臺幣50萬元交保,以及孫男60萬元交保。(編輯:黃世雅)11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