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沒發現!越南男偽造護照來臺趴趴走11年 無照騎車才被逮

範姓越南籍男子爲了來臺工作,2013年4月持僞造越南護照搭機來臺,海關竟未發現,非法打工十多年,今年2月他無照騎機車被仁愛警分局查獲,以僞造護照企圖矇混,還好警方比對護照入境資料不符當場逮捕,南投地方法院今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僞造文書,判處拘役35天。

判決書指出,範姓男子爲非法來臺工作,在2013年4月2日在越南以美金7千元價格,取得貼有他之個人照片,但載和他真實資料不符之姓名「PHAM VAN SANG」的僞造越南護照,自越南搭機來臺。

他從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時,持僞造護照,交給移民署查驗人員查驗,移民署人員誤信他就是「PHAM VAN SANG」本人而准許入境。

範男入境臺灣後,在各地打工10多年,都沒被發現他冒名頂替,直到今年2月22日,仁愛警分局在南投縣仁愛鄉臺14線8巡邏時,發現範男騎乘機車形跡可疑將他攔下盤查,拿僞造護照交給警方。

警方比對僞造護照上之個人資料,發現與範男第1次入境資料不符,他才坦承僞造護照上的個人資料另有其人,警方當場以現行犯逮捕,並將他送往移民署南投收容所收容。

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爲範男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處拘役30日,行使僞造護照罪,處拘役10日,合計執行拘役35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越男籍男子持僞造護照來臺,非法打工長達11年,因無照騎車才被意外查獲,南投地院依未經許可入國、僞造護照罪,判處拘役35天。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