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獎懲準則遭疑廢除制服 潘文忠舉不當懲處案例迴應了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教育部要廢除國中小制服制度。(林志成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日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圖)列席就「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潘文忠於會前受訪。(劉宗龍攝)

教育部最近公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立委今天質疑,這項規定公佈後,形同要廢除制服制度。不過教育部長潘文忠肯定的回覆,沒有要廢止制服。

教育部4月30日公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新增違反服儀規定只能正向管教、口頭糾正等,不得懲處,也不得以情感交往、情感關係曖昧爲由懲處學生。

不過國教盟1日提出疑慮, 服裝儀容爲生活教育的一環,對於國小及國中學生,爲維護校園及人身安全,穿着校服更有必要性。準則第10條規定學校對於違反服裝儀容規定之學生不得加以懲處,等同告訴學生可以不需要遵守學校服裝儀容規定,形同變相廢除制服,以及學校對服儀的穿着要求。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潘文忠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之檢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指出,教育部公佈的這項準則,重視是學生權益,卻未考慮到教師專業。

洪孟楷表示,學生穿制服到校,可避免一些人刻意穿名牌來進行比較,也可展現羣體的榮耀。但教育部公佈這個準則後,學生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老師只能以口頭糾正等進行正向管教,最後老師可能就不管了,形同廢除制服制度。

潘文忠表示,過去曾有學生因天氣冷,加了一件保暖外套,就被學校懲處;也有學校要求穿全白的鞋子,學生只好用立可白把鞋上的黑線塗掉。這些懲處都很不適當。

潘文忠說,「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並非新規定,而是延續109年8月頒佈的「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從那時候開始,學生違反服裝儀容規定,學校就不能施以記過等懲處。

對於立委質疑教育部是要廢除制服制度,潘文忠肯定的說「沒有」,而是由學校須依照民主參與程序設置服裝儀容委員會,師生共同律定服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