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被殘殺 國民黨醫委會要求保護被害者家屬人權

(示意圖/shutterstock)

針對新北市國中生無端被鄰班同學殘忍殺害乙事,國民黨醫療委員會(以下簡稱「國民黨醫委會」)今(29)日表示震怒,全體會員均感到無比痛心,在傳道解惑的校園內,竟有學生會在衆目睽睽下,受到喋血暴力而逝去寶貴生命,這對政府與國家而言,絕對是一種無比的恥辱。

國民黨醫委會特呼籲如下:

一、政府對此事責無旁貸,絕不能再以卸責態度拖延社會安全網的建立,蔡英文總統上任時高喊要建構社會安全網,如今都快卸任了,不僅連個影子都沒見到,還越補越大洞,本會這幾年看着多起重大暴力型案件頻仍發生,已不下多次提醒,並嚴正呼籲政府務必儘快建構社會安全網,將社區潛在會造成民衆傷亡的高風險者,給予預防性的醫療或安置隔離,然蔡政府除了在每個悲劇發生後,喊喊口號,安撫一下民衆,即無聲無息,從未真正有心推動安全網的建置,本會認爲,政府有心要做,不可能一事無成!

二、犯罪被害人與其家屬的人權,長期被忽視,立法機關在制定或修正有關刑事犯罪的法律時,應要兼顧被害人與其家屬的人權,對於殺人、傷害等暴力型犯罪,只要證據確鑿,且無可疑之處後,就應該給予重刑相繩,又法官在判決時,應該考量該案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力,特別是上述犯罪類型,不僅會奪走一個人的生命健康,更會重創原本完整健全的家庭,以及永難撫平的心靈傷痛。我們不尋求以暴制暴,但以理制暴絕對是基本的要求,法院的判決具有警世效應及導正效果,應給予一個能讓社會「感受正義」的審判及量刑,這也是民衆願意放棄自力救濟,將「正義」的行使委由國家執行的基礎與理由,如果司法與國家無法對惡性的暴力犯罪者施以合理的制裁,那民衆要司法與政府何用?

三、現在社會風氣丕變,少年的所有犯罪類型,是否都該給予百分百的「絕對保護」?從本案的弊病看來,已有重新評估檢討的必要,否則立意良善的法律,很可能被惡性犯罪者扭曲利用,成爲行爲人或其背後組織的「保護傘」,此無異是一種變相的「犯罪通行證」,加上臺灣當前又缺乏社會安全網的有效隔離措施,四處潛伏的暴力犯罪者,簡直就是善良百姓的惡夢,試問政府與司法,有甚麼會比犧牲數萬萬無辜民衆的人權,更令人髮指的事嗎?

四、預防犯罪如同抵禦疾病,不是等到生了大病才求醫用藥,平日就該做好預防醫學,讓身體保持在良好的狀態,即便生病也能儘速康復;犯罪預防不是等到悲劇發生了,纔想着該如何撫平傷痛。社會安全網的功能正是如此,請蔡政府不要再打馬虎眼,所剩任期不多,但有心,永遠不會晚,畢竟,這是蔡英文上任時對全國百姓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