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覆:同意!上海大消息

上海再度獲批大規模商務區!

2月19日,根據中國政府網信息,《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已獲得國務院批覆。

批覆提到,《總體方案》實施要更好發揮上海對外開放優勢,依託國際航空樞紐條件,用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成果,創建高度便利的國際商務交流載體,統籌發展和安全,更好聯通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更好利用國內國際兩種資源,爲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作出更大貢獻。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今年1月召開的上海2024年兩會上,上海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着眼於人員跨境往來便利化,加快建設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在兩會結束後的記者招待會上,上海市市長龔正在提及國際貿易中心時再次表示,上海下一步要推進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等重大貿易載體,推動離岸貿易、跨境電商、保稅維修等新型貿易加快發展,做大規模。

上海市商務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張娟近日撰文指出,加快建設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是上海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載體,是高標準對接國際經貿規則的新抓手,是激發上海國際貿易中心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的新路徑。

在文中,張娟建議,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要着力培育離岸商務功能,順應貿易服務化和服務貿易發展趨勢,按照國家部署探索實施以人員跨境流動爲核心的便利措施,在對接高標準上發揮先行先試作用。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推進國際貿易中心建設條例》也明確提出,建設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按照國家部署探索實施以境外貨物、人員跨境流動爲核心的便利措施,促進高水平國際商務交流合作,打造國際開放門戶樞紐的標誌性區域。

批覆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按照《總體方案》明確的發展定位、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完善具體實施方案,有效推進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建設發展。

責編:葉舒筠

校對: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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