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劃審議會通過花蓮縣及新竹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管理署表示,花蓮縣及新竹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提送本署後,分別在今年6月18日及8月13日進行專案小組審查,兩案均依107年全國國土計劃及110年花蓮縣與新竹市國土計劃指導內容繪製,也同步就各轄內區域相關議題提出合宜劃設準則。
國土署說明,新竹市府配合行政院推動「桃竹苗大矽谷計劃」,提案劃設城鄉發展地區部分,經國審會議討論,決議請新竹市依之前行政院83年6月27日臺83內字第24484號函同意之都市計劃範圍,依新訂或擴大都市計劃的程序繼續進行規劃,仍可在後續該市國土計劃通盤檢討時再予納入,以符合成長管理的理念。
而花蓮縣府近年推動各項地方創生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吸引年輕人返鄉定居及就業,並透過部落現況資源盤點及調查,重新檢視具發展潛力之土地,包括吉安鄉、壽豐鄉、秀林鄉、萬榮鄉、光復鄉、瑞穗鄉、鳳林鎮及玉里鎮等鄉鎮,後續將進一步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進行聚落環境改善及提升公共服務品質,營造出宜居舒適的生活空間,內政部表示,本案經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委員討論後原則同意。
內政部指出,推動國土計劃是爲重新建立非都市土地及空間使用新秩序,讓整體規劃取代既有土地零星變更、杜絕農地炒作及促進永續發展及鄉村區規劃引導地區適性發展等優點,若地方政府對於轄內土地使用如有具體合理的規劃想法,仍可依實際需求進行檢討及適度調整國土功能分區,絕非一成不變。
國土署表示,國土計劃框架下,國土功能分區合理劃設與土地資源有效利用都是地方政府權責,地方政府皆有權可進行檢討;截至目前已有13個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後續本署也會盡速召開會議進行審議,以利有更多時間可以充分討論地方關心議題及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