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劃法爭議多 雲林議會民進黨團聯合質詢:地方政府須盡責

▲雲林縣議會今日進行定期會總質詢,民進黨團議員張維崢、洪如萍、江文登、蔡孟真、蔡嶽儒聯合質詢。(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今(13)日進行第20屆第3次定期會總質詢,民進黨團議員張維崢、洪如萍、江文登、蔡孟真、蔡嶽儒聯合質詢指出,《國土計劃法》地方紛擾太多,透過今天質詢釐清權跟責,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是地方政府要做的,地方政府該做而做爲、不要爲了自己不做爲散播不實言論。

雲林縣議員蔡孟真指出,針對國土計劃法的權責跟爭議除了在議會質詢也釐清,把「權」跟」責」劃分清楚,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權責各自爲何。地方紛擾太多,該案1997年就開始送立院2015年三讀通過、2016年公告實施,隨之全面實施期限從6年內、9年內到最後拍定是在2025年。

於此,權責劃分應爲,中央是負責審查、 覈定,地方政府做「國土功能的分區跟劃設」,這也是在國民黨的執政的時代,王金平院長拍定三讀通過的,國土計劃法在草案期的時候,亦有當時的立法委員且不分藍綠黨派支持該法案,且也有罰則。

雲林縣議員張維崢表示,中央跟地方各司其職將權責劃分完畢後,地方政府應善盡跟農民與地主的溝通協調,當初2015年12月18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包含檢舉獎金制度均有制定母法,當有制定母法,執行機關即是縣市政府,我們整個農業大縣很多問題還未釐清之前,我們也盼不分顏色不分藍綠一致要求暫緩實施二至三年,讓各縣市包含雲林準備的更加充足的時候再上路。

縣長張麗善於縣議會總質詢答覆表示,她沒有反對國土計劃法,中央跟地方針對國土計劃功能分區都有責任,她希望所有的功能使用都比照區域計劃法的使用。雲林縣先前依照國土署標準畫設農一、農二,但有些縣市不是。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目前農一畫設6萬公頃、農二2.6萬公頃,國土署希望各縣市6月底能全部送出去,她表達國土署應與農業部能夠協調保障農民的權利,如果達成共識,雲林縣就會配合全國送出去,雲林縣是農業大縣必須替農民未雨綢繆,她也必須肩負起火車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