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瘋日本藥妝店代購 販賣這樣東西罰30萬

春節年假許多民衆出國度假,圖爲桃園機場旅客。(陳麒全攝)

春節假期邊境鬆綁,出國旅遊人數增加,尤其是前往日本旅遊國人佔大多數,許多民衆瘋日本藥妝,購買自用或代購。臺北市環保局提醒,從國外攜回的防疫消毒或防蟲產(藥)品,可自買自用或贈送他人使用,但切勿透過網路平臺廣告販賣,若經各縣市環保局查獲或民衆檢舉,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這些從國外攜回的防疫消毒或防蟲產(藥)品,多是未經國內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檢驗登記,且多含有環境用藥的有效成分,因防治對象用途及藥理特性非繁體中文標示,不易解讀,錯誤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危害環境生態,以及影響人類及動物的健康。

環保局表示,爲國人健康與環境用藥安全把關,從國外攜回的防疫消毒或防蟲產(藥)品,依法禁止在國內販售,民衆應選擇印有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覈准字號「環署衛制(輸)字第××××號」或「環衛藥防蟲字第××××號」的產(藥)品,並遵循環保署許可的環境用藥標示文字及使用方法妥善使用,可確保環境用藥安全。

環保局強調,從國外攜回的防疫消毒或防蟲產(藥)品,切勿透過網路社團、拍賣網站通路販賣,若經查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6條規定,將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