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修法 角力協會:經費運作越透明越好
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3日初審通過,最快可能5月底三讀通過,各單項協會可能面臨改選,對此角力協會理事長張聰榮表示,角力協會獲得的補助最少,並不受修法影響。
張聰榮說,由於臺灣角力長期以來成績並不出色,所獲得的補助最少,2016年陳玟陵取得奧運門票之前,資源挹注也非體育署佔大多數。
之前角力協會在體育署「奧亞運單項運動團體訪評計劃 」,經費部份評爲 「待改善」,張聰榮說,協會獲得的經費挹注,在28個亞奧運項目中最少,國民體育法修改是樂觀其成。
「選手權益、全民參與、經費公開、運作透明,這幾項訴求,協會的經費少,越公開越好,理監事幾乎都是學校老師,運作越透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