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將補助健保兒童「6次發展評估」 今年7月上路!
▲國健署將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國健署日前公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將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自113年7月1日生效。國健署指出,經費由國健署煙品健康福利捐支應,補助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費每案每次新臺幣400元、兒童發展篩檢異常個案轉介獎勵費每案每次250元,不列入健保總額預算。
國健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於113年7月1日起,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
補助對象爲具健保身分的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 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兒童,各補助1次篩檢服務,可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
國健署表示,該方案由執行醫師針對動作、語言、認知、社會發展等面向進行發展篩檢,檢查結果需於服務日次日起14日內上傳至健康署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統,每案每次補助400元。
若經發展篩檢發現發展異常兒童,醫師應給予篩檢結果說明並利用健保電子轉診平臺進行轉介,並確認個案於提供服務日次日起30日內至各縣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認可且經同意的評估醫院就診,每案每次給予轉介獎勵費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