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數據局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關於深化智慧城市發展 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數據局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關於深化智慧城市發展 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

發改數據〔2024〕6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數據管理部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城市是推進數字中國建設的綜合載體,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智慧化發展,是面向未來構築城市競爭新優勢的關鍵之舉,也是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數字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以數據融通、開發利用貫穿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建設始終,更好服務城市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質生活,支撐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城市建設,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和創新引擎作用,整體性重塑智慧城市技術架構、系統性變革城市管理流程、一體化推動產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強大動力。到2027年,全國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一批橫向打通、縱向貫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撐數字中國建設。到2030年,全國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全面突破,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現一批數字文明時代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中國式現代化城市。

二、全領域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

(一)建立城市數字化共性基礎。構建統一規劃、統一架構、統一標準、統一運維的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打造線上線下聯動、服務管理協同的城市共性支撐平臺,構建開放兼容、共性賦能、安全可靠的綜合性基礎環境,推進算法、模型等數字資源一體集成部署,探索建立共性組件、模塊等共享協作機制。鼓勵發展基於人工智能等技術的智能分析、智能調度、智能監管、輔助決策,全面支撐賦能城市數字化轉型場景建設與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市信息模型、時空大數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實景三維中國等基礎平臺功能整合、協同發展、應用賦能,爲城市數字化轉型提供統一的時空框架,因地制宜有序探索推進數字孿生城市建設,推動虛實共生、仿真推演、迭代優化的數字孿生場景落地。

(二)培育壯大城市數字經濟。深入推進數字技術與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鼓勵平臺企業構建多層次產業互聯網服務平臺。因地制宜發展智慧農業,加快工業互聯網規模化應用,推動金融、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商貿、文旅、康養等生活性服務業數字化轉型,提升“上雲用數賦智”水平。深化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促進城市數字化轉型和大中小企業融合創新協同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新興數字產業,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先進計算、未來網絡、衛星遙感、三維建模等關鍵數字技術在城市場景中集成應用,加快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羣。培育壯大數據產業,發展一批數據商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高數據要素應用支撐與服務能力。

(三)促進新型產城融合發展。創新生產空間和生活空間融合的數字化場景,加強城市空間開發利用大數據分析,推進數字化賦能郊區新城,實現城市多中心、網絡化、組團式發展。推動城市“數字更新”,加快街區、商圈等城市微單元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探索利用數字技術創新應用場景,激發產城融合服務能級與數字活力。深化城市場景開放促進以城帶產,提升產業聚合力。加速創新資源共享助力以產促城,發展虛擬園區和跨區域協同創新平臺,增強城市數字經濟就業吸附力。

(四)推進城市精準精細治理。加強城市數字化轉型與城市更新、空間優化、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社會信用等重大戰略與政策銜接協同。完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深化“一網統管”建設,推動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維全過程各環節數據融通,加強城市生命體徵監測,推動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數據賦能、業務聯動。依託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等,整合狀態感知、建模分析、城市運行、應急指揮等功能,聚合公共安全、規劃建設、城市管理、應急通信、交通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民情感知等領域,實現態勢全面感知、趨勢智能研判、協同高效處置、調度敏捷響應、平急快速切換。探索基層一體化智慧治理體系,加快高頻數據按需合規迴流基層,形成基層數據可有效沉澱、可快速共享的應用服務體系,促進業務協同和上下聯動。加強城市自然人、法人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和加工應用,探索依法依規建立城市數字服務供應商信用承諾、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的管理閉環。探索建設基於城市統一標識體系的“城市碼”,推進房屋建築、重大項目等“落圖+賦碼”機制,形成“多碼合一、一碼互聯”的服務治理體系。

(五)豐富普惠數字公共服務。提升“一網通辦”效能,以便民惠企爲導向,探索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拓展涉企服務廣度和深度,推動政務服務從“能辦”向“好辦”轉變,加大環節精簡,流程優化再造,深入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基本覆蓋城市公共服務高頻事項。支持地方建立多元參與和公衆監督機制,及時迴應民衆關切。探索以社會保障卡爲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推動數字技術和教育、醫療、住房、就業、養老等公共服務融合,促進優質公共資源跨時空共享,提升服務資源覆蓋面和均衡普惠度。加強數字化賦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建設。推進適老助殘無障礙設施與公共服務數字化改造,積極發揮社會和市場力量助力重點人羣跨越數字鴻溝。推動打造低成本、高體驗、交互式的社區、居家智慧養老服務場景。普及數字生活智能化,加快智慧餐飲、智能出行、數字家庭、上門經濟、即時零售等新場景建設,打造城市數字消費新地標。加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數字化應用,以數字技術深入挖掘城市特色文化資源,豐富數字文創、數字內容等服務供給,發展智慧旅遊。

(六)優化綠色智慧宜居環境。提高生態環境監管治理協同水平,打造智慧高效生態環境數字化監測體系,加強跨部門生態治理業務集成和數據聯動,支撐美麗城市建設。增強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提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智能化水平,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支撐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分析決策。積極發展綠色智慧協同模式,鼓勵有條件地區推進省市縣一體化碳達峰、碳中和數智化管理,開展重點行業和區域碳排放監測分析,在產業園區、商務區等建設零碳智慧園區、綠色智能建築。建立多方參與的碳普惠機制,探索構建個人企業碳賬戶、碳足跡等數據空間應用。倡導綠色出行、數字消費等低碳生活方式,引導居民生活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

(七)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水平。加強城市物理空間安全管理和安全風險態勢感知,強化應急廣播等城市安全風險預警信息發佈手段,圍繞“高效處置一件事”,完善城市常態事件和應急事件分類處置流程,打破城市管理條塊分割和信息壁壘,構建全鏈條、全環節聯動應急處置體系,實現彈性適應、快速恢復。加強城市數字空間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構建城市網絡運行安全管理體系,提升通信網絡韌性。加快推進城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加強數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全過程安全監管,落實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壓實數據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個人隱私保護。推進建設有韌性的城市數據可信流通體系,健全數據要素流通領域數據安全實時監測預警、數據安全事件通報和應急處理機制。

三、全方位增強城市數字化轉型支撐

(八)建設完善數字基礎設施。深入實施城市雲網強基行動,加快建設新型廣播電視網絡,推進千兆城市建設,探索發展數字低空基礎設施。統籌推進城市算力網建設,實現城市算力需求與國家樞紐節點算力資源高效供需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建設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促進政府部門之間、政企之間、產業鏈環節間數據可信可控流通。加快推動城市建築、道路橋樑、園林綠地、地下管廊、水利水務、燃氣熱力、環境衛生等公共設施數字化改造、智能化運營,統籌部署泛在韌性的城市智能感知終端。推動綜合能源服務與智慧社區、智慧園區、智慧樓宇等用能場景深度耦合,利用數字技術提升綜合能源服務綠色低碳效益。推動新能源汽車融入新型電力系統,推進城市智能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

(九)構建數據要素賦能體系。加快推進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建設,促進數據要素高效流通和使用。加快完善省、市兩級政務數據平臺,整合構建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關聯貫通政務數據資源,推進城市重點場景業務數據“按需共享、應享盡享”。有序推動公共數據開放。構建動態更新、分類分級的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數據質量評估評價機制,推動數據管理國家標準貫標評估工作,定期開展數據質量評價。

四、全過程優化城市數字化轉型生態

(十)推進適數化制度創新。鼓勵城市開展管理服務手段、管理服務模式、管理服務理念的適數化變革,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完善規則規範和運行流程體系。探索央地協同推進數字化變革與制度創新。推動完善公共數據管理和授權運營法規政策,細化完善配套措施。推進標準建設應用,加快城市數字化轉型規劃設計、數據互操作、數字孿生、運營運維等標準規範研製,推動標準符合性檢測認證,促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規範化、高質量發展。

(十一)創新運營運維模式。加快建立城市數據資源運營、設施運營、服務運營體系,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機制,推動政府、企業、科研智庫和金融機構等組建城市數字化運營生態圈,打造多元參與、供需對接、價值驅動的社會長效運營機制,探索建立結果導向型運營預算和考覈機制,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統籌推進城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探索建立統一規範的城市運維體系,構建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等系統與部門業務需求、市民企業反饋相互貫通、迭代優化的運維機制。支持各地創新一體化、規範化運維管理機制,逐步形成各類數字資源統一編目、配置、運維閉環。

(十二)推動數字化協同發展。推動城市羣數字一體化發展,在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城市羣推動數字基礎設施優化佈局,強化數據要素共享利用,數字服務普惠共享,數字治理高效協同。推動數字經濟東西部協作,開展共建數字產業園區、數字消費幫扶等活動,加強先進規劃理念、建設經驗、管理模式複製推廣。彌合城鄉數字鴻溝,統籌推進智慧城市與數字鄉村協同建設,推動城鄉數字設施共享、數據資源整合,產業生態互促、公共服務共用。開展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國際合作,支持建立數字化合作夥伴關係,大力發展數字貿易。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組織實施。充分發揮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政策保障。各地方要加強領導,推動各項政策措施、重點任務落地見效,杜絕數字“形象工程”。鼓勵各地方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通過各類資金渠道,加強資金支持。強化數字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市民數字素養。及時總結各地方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創新舉措,梳理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加強交流,共享成果,適時面向全國推廣。

國家發展 改革委

國家數據局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