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證監會、上交所出手後,鼎信通訊最新迴應!

4月3日晚,因存在涉嫌違規情形,被國家電網對全部採購品類啓動招標採購“熔斷機制”的鼎信通訊(603421)披露了更多涉事具體信息。

此前,鼎信通訊於3月29日晚間發佈風險提示性公告稱,公司於2月27日收到國家電網通知,由於公司存在涉嫌違規的情形,國家電網決定自2月18日起對公司全部採購品類啓動招標採購“熔斷機制”,並對公司涉嫌違規事項啓動調查。熔斷期間將暫停公司全部產品、服務的中標資格。

鼎信通訊披露當晚,證監局立即立案調查,交易所同時公開問詢。4月3日,鼎信通訊已根據問詢要求進行了回覆。據悉,交易所已對公司披露文件中反應的相關問題,啓動了紀律處分程序,正在依法依規處置。

4月1日以來,鼎信通訊股價連續大跌,3個交易日累計跌幅超過20%。

迴應未及時披露問題

3月29日,鼎信通訊披露上述風險提示公告後,隨即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問詢函提到,相關風險事項對公司影響重大,交易所要求公司結合近期信息披露情況,根據有關規定,立即覈實並儘快披露相關事項。

首先是關於信息披露的時間。問詢函提到,鼎信通訊於2024年2月27日收到相關通知,但遲至3月29日才披露該事項,信息披露存在嚴重滯後。問詢函要求公司充分覈實並補充披露知悉該事項後的具體處理過程,說明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原因,並明確具體責任人。

4月3日,鼎信通訊在回覆公告中表示,公司於2月27日收到國家電網的通知,內容是“根據國網公司輿情監測結果,貴公司可能存在向國網公司系統人員行賄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2024年2月18日起對貴公司全部採購品類啓動招標採購‘熔斷機制’”。

鼎信通訊稱,收到通知後,公司第一時間通知到董事長王建華、總經理曾繁憶、董事會秘書葛軍和副總經理袁志雙(以下簡稱“相關責任人”)。

不過,鼎信通訊表示,相關責任人經過討論和分析後,初步認爲公司不存在輿情中提到的行賄問題。具體原因爲包括公司此次收到的是調查通知,並非處罰通知,且熔斷期間不影響公司已中標合同的正常執行等。

此外,經過分析,鼎信通訊近三年一季度的中標金額,佔公司全年營業收入的比例較低,同時公司從中標到實際交付需要一定的週期,一季度的中標金額通常無法全部確認爲當年收入,因此2024年一季度被採取“熔斷機制”對全年營業收入實際影響更小。

鼎信通訊表示,基於上述原因,公司收到通知後未予披露。

不過,鼎信通訊在收到國家電網通知後,配合國家電網調查,到2024年3月29日,國家電網暫未發佈調查結果。相關責任人基於對調查時間不確定性以及公司以往年份第二季度中標情況考慮,決定對相關事項進行公告。

前員工捲入受賄案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還要求公司儘快覈實並補充披露導致公司被實施“熔斷機制”所涉違規事項的具體情況,審慎評估被暫停產品、服務中標資格對公司生產經營及當期業績的影響,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根據證券時報·e公司此前報道,鼎信通訊此番被實施“熔斷機制”,或與李某華受賄案有關。今年3月8日,鼎信通訊曾在互動平臺迴應投資者提問時表示,“李某華案件中公司有員工涉及其中,系員工個人行爲,公司已與涉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突發!國家電網、證監會、上交所出手,這家上市公司攤上大事)

這一報道在鼎信通訊4月3日的回覆中被證實。鼎信通訊表示,2023年12月27日,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判決李某華受賄,其中涉及公司前員工邢某向其行賄,公司因該案件輿情被國家電網採取“熔斷機制”。

不過,鼎信通訊稱,該案件所涉事項爲前員工個人行爲,公司未授意或指使前員工進行行賄。公司未收到過任何法律文書或被要求配合司法及紀檢部門調查,相關生效判決亦未要求公司承擔任何責任,公司前員工也未被判處行賄罪。

對於“熔斷機制”的影響,鼎信通訊表示,該事項主要涉及公司在國網地區的電力板塊業務,熔斷期間不影響公司已中標合同的正常執行,公司其他業務不受影響。目前,相關結果尚待國家電網調查,公司將積極配合調查,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22年,鼎信通訊在國家電網中標金額爲16.7億元(含稅),其中2022年度確認收入約4.4億元,佔2022年度收入的14%,公司2022年度營業收入中從國家電網取得約爲12.2億元,佔當年營業收入的39%。

2023年,鼎信通訊在國家電網中標金額爲16.09億元(含稅),其中2023年度確認收入佔年度營收的15%。公司2023年度營收中,從國家電網取得約爲16.6億元(未經審計),佔比46%(未經審計)。

鼎信通訊表示,假設本次熔斷期爲1年,“熔斷機制”會在未來3—4年內導致公司營業收入合計下降約16.5億元,在2024年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約5.5億元,在2025年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約8.5億元。

已被證監會立案

除了交易所第一時間發出問詢函,3月29日晚,證監會也對公司進行立案。

鼎信通訊此前公告,公司於2024年3月29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外,4月1日晚,鼎信通訊還收到了兩位獨立董事共同提交的《關於儘快查明事件,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督促函》。

督促函顯示,在獲悉公司收到交易所問詢函並被證監會立案後,鼎信通訊兩位獨立董事立即赴公司現場進行調查覈實,並召開了獨立董事專門會議。

經會議決定,兩位獨立董事督促公司全力配合監管機構的調查工作,儘快查明事件,消除影響。同時要求立即調查覈實該事件對公司的影響,妥善處置,保證合法合規經營。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存在的漏洞進行自查自糾,嚴格整改。

4月1日,鼎信通訊股價跌停,4月2日、3日分別大跌5.87%、7.25%。

責編:彭勃

校對:王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