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協會警告歐盟:科技巨頭不應承擔網路成本

電信營運商一直力促歐盟實施新法律,讓谷歌、臉書和Netflix等美國科技巨頭承擔部分的網路建設成本,並辯稱這些科技巨頭帶動了相當多的網路流量。

歐盟執委會的產業主管Thierry Breton曾在九月指出,將在2023年就支付問題啓動諮詢程序,之後再提出立法建議。

歐洲網路交換協會(Euro-IX)最新在寫給歐盟的信中表示,該提議可能降低歐洲各地網路用戶的服務品質,並可能會「意外地」在關鍵基礎設施方面「造成新的系統性弱點」。

Euro-IX總經理Bijal Sanghani說:「網際網路是一個複雜的生態系,政策制定者要對政策選擇帶來的系統性影響負最終責任」。而立法者不應該「將行政法規優先放在技術必要性和高品質網路之上」。

其他批評者也警告,所謂的「流量稅」可能會導致臉書或其他社羣媒體平臺,將他們的服務轉而透過歐盟以外的網路服務供應商(ISP)來提供服務。

這對歐洲的用戶可能會產生連鎖效果,社羣平臺可能會爲了避開費用,而犧牲了品質和安全性。或者他們可以付費,但把成本轉嫁給終端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