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維護零工工人權利 歐盟國家提出法律草案

歐盟執委會曾於2021年末公佈草案規定,希望能確保網路企業和傳統企業之間能有公平的競爭。

在週一協商的草案中,歐盟國家提議,如果企業滿足七項標準的其中三項,它們就應該被視爲僱主。

這七項標準分別是:透過電子手段監督工人表現、限制他們選擇工作時間的能力、限制他們的工作任務、阻止他們爲其它第三方工作、設定薪酬上限、制定關於他們的外表或行爲的規定、限制他們使用承包商或替代者的能力。

歐洲議會在今年二月也提出自己的法律草案,希望列出一些標準,來確定該企業是否爲僱主,這些標準包括工人是否有固定工資、是否有規定的工作時數和時間、是否受到僱主監督。

歐盟國家表示,當員工需要做出相關的工作決策時,應告知他們使用決策過程中的演算法。而歐洲議會則表示,重要的決策不應該由自動化系統做出。

Uber同時批評了歐盟國家和歐洲議會的提案。

Uber副總裁Anabel Diaz Calderon在最新的聲明中表示,雖然今天通過的決議比原先的提案有了更多的清晰度,但是它仍未能在就業和自僱(self-employment)之間劃出清楚的界線,對於改善自營工作者的情況沒有幫助。

歐洲的其它零工經濟線上平臺業者,例如Bolt、Deliveroo、Delivery Hero、Glovo、Wolt,同樣都對該法案持批評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