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辦公廳舍合作開發案今簽約 總投資額逾50億元
國產署辦公廳舍簽約典禮(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以往政府興建辦公廳舍大都以編列預算方式辦理,但由於興建費用高昂,通常須分年編列,且與各項政策推動常有排擠效應,預算編列十分不易。國產署近年來積極從租、售業務轉型到開發面向,秉持創新精神、主動出擊自行開發,
107年間與華固建設公司共同完成財政部財訓所合作開發案,活化開發大面積閒置國有土地,讓財政部部擁有一個新穎、安全及舒適的辦公空間;此種合作開發模式,有效引進民間資
源,由合作廠商興建政府辦公廳舍,另外提供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政府可取得辦公廳舍、收取權利金及地租,亦可增加民間投資管道,可以說是公私雙贏的作法。
這次的合作開發案又更爲困難複雜,財訓所合作開發案基地都集中在景美地區,本案則是3宗基地分別坐落在臺北市大安區、南港區與中山區,爲全國首案的異地地上權合作開發模式。
根據瞭解,臺境在辦公廳舍投資額將達16.76億元,另外兩塊中山區和南港區分別要蓋住宅和商辦,投資額約35億元。
雖然國產署辦公廳舍於110年至113年曆經 8 次流標,但在國產署積極努力下,愈挫愈勇,最終於今(114)年 1 月順利決標,後續將由臺境公司團隊與國產署共同努力合作,也期盼本案如期、如質地完成,成爲公私合作開發國有土地之新典
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