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夫醫美診所醫療疏失害死人 判賠833萬元

貴婦奈奈夫醫美診所醫療疏失害死人,臺北地院判賠833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本名蘇陳端的網紅貴婦奈奈,和丈夫黃博健創立的醫美診所「杏立博全」惡性倒閉,並與公公、名醫黃立雄,全家落跑前,一名何姓女子到診所進行手術卻昏迷不醒死亡,臺北地方法判決黃博健及黃立雄等須連帶賠償逾800萬元。可上訴。

北院判決黃立雄父子與診所麻醉師賠償何的父母及何的丈夫精神慰撫金共260萬元,由於何女死亡時39歲,她的子女年約10歲、7歲,且居住在香港,黃博健等人另連帶各賠償何的子女各100萬元慰撫金,及港幣57萬8454元及港幣45萬7786元扶養費。

何女父親提告指控,何女在2016年10月19日到杏立博全診所接受除毛、減脂及雙側眼周電波拉皮等療程,不料,療程結束後,何女昏迷不醒,且有呼吸道阻塞之呼吸音,但診所只提供鼻腔通氣道,即將何女留置於診所恢復室。

何女父親表示,療程施作完成3小時後,診所才爲何女進行插管,之後纔將何女送到臺大醫院進行急救,但到醫院時,瞳孔對光線已幾無反應,雖經搶救何女仍因腦幹受損過於嚴重,在2016年11月8日死亡。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黃立雄、黃博健及胡姓麻醉師有疏失,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須賠償死者家屬精神慰撫金及扶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