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清如水 民怎敢行賄?
近日檢調密集調查京華城案,拉出長串的貪污行賄弊案。政客與建商在錢海翻滾浮沉,爲自己的徇私行徑而奔競;從趙藤雄到沈慶京,我們看到大建商的崛起與墮落。但真正讓他們走入困境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讓他們毀敗的不是監所,而是胸襟。這兩位企業家財產都難以數計,他們享盡國家經濟發展帶來的財富紅利,但智慧與道德卻未能相應提升,爲了再增加幾千萬或幾億元而墮落走偏鋒,行賄民代、官員,讓自己年老入監所。此一讓人無法理解的愚行,不但於法不容,斷送企業聲譽,更讓家人處於難堪境遇。
梁啓超有言:「務治事者,用得其人則治,不得其人則亂。」主政者若真要治事,用人得宜,官員不貪污枉法,百姓又怎會營私行賄? 《清代名人軼事》記載:「湯文正公斌蒞任江蘇,聞吳江令即墨郭公琇有墨吏聲,公面責之。」郭曰:「向來上官要錢,卑職無措,只得取之於民;今大人如能一清如水,卑職何敢貪耶?」說得直白,卻是莫大諷刺與嘲弄;其墮落醜態,相較之下又何其可鄙!
一般市井小民,一生只能買一次房子,以住上一輩子的決心和意志而選購家園,這些營建大老闆們何忍欺騙?營建業應該是良心事業,追求社會各階層共存共榮,以誠信和溫度經營,何以我們的營建業有那麼多弊病、那麼多油水與官商勾結夾纏不清、嚴重忽略居住環境安全與居住人的權益,難道不是此一共犯結構所肇生?
建築,展現的不止是居住和活動的空間,更是人文質地和生活美學的場域。變動的年代,應該不變的是情操和風骨;從「誠」與「愛」出發的人本與終極關懷,是做人的秩序,據以爲官、營商。做爲建商或一個建築家,都該立百年大計,少想自己利益,多爲別人或國家社會想一點;營建任一個案,誠實認真用心完成,心中自是無比安適快意。
建築師江文淵先生有言:「建築的根本是人和天,本來是人天共好,變成人定勝天。但自然和人文不拿回來,建築的感動和幸福感,永遠都摸不到邊。」江文淵找到的答案是:「怎麼把自然帶回都市、怎麼把人帶回自然,這是唯一的解藥。」聯合國提出應把綠的覆蓋率提高到七成,但目前僅二成,是一個漫長的工程;江文淵和夥伴們的宏願是「沒有百分之百,就不要開發,我們不佔地球便宜」,一念之轉,他日側首,回眸處,滿目清山。
綜言之,大事之過要由領導人擔負,但願主政者能領會「春秋責帥」之深意,究明責任源頭,釐清問題根本,傳承「名士」的態度和思辨格局。有了這樣的認知,居高而知行止,就不會昧於良心「取之於民家,用之於宦門」,犧牲公衆利益而追求自己的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