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切友人酒駕 埤頭鄉長涉妨害公務

埤頭鄉長吳錦潭涉嫌酒後爲友人關說酒駕案件,並與帶咆哮,遭檢方依妨害公務聲請簡易判刑。(謝瓊雲翻攝)

中華民國徵信公會副理事長王子豪(左一)去年9月20日凌晨酒後開着懸掛假車牌的高級房車衝入農田,卻拒絕員警酒測,涉及妨害公務。(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埤頭鄉長吳錦潭(58歲)與義子程大慶(29歲)去年9月因友人王子豪(54歲)酒後不慎將車開入農田,員警欲酒測並吊車,吳獲悉後到場關切且大聲咆哮,彰化地檢署偵結認有妨害公務罪嫌對3人聲請簡易判決,其中吳男遭求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須繳給公庫10萬元。吳錦潭無奈表示民代難爲,但完全尊重檢察官的判斷與處置。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去年9月19日晚間吳男、程男與中華民國徵信公會副理事長王子豪3人吃完喜酒到KTV續攤,隔日凌晨王男自行駕車欲從埤頭上交流道返回臺南後壁住處,卻不慎衝進農田。

北斗警分局中和派出所洪姓、康姓員警巡邏途經該處,發現王男所駕駛500萬BMW740高級房車懸掛僞造車牌,欲將王依僞造文書函送。吳錦潭與其義子程大慶(29歲)到場欲阻止警方扣車,程男以身體靠近拉扯員警,吳男則脫口說出「釐三小」、「如果辦他酒駕就把你調走」,2名員警只好呼叫快打部隊到場支援。

承辦檢察官廖偉志偵辦時,主動勘驗警方現場錄影錄音帶,認爲3人涉及妨害公務主動分案,其中吳錦潭身爲鄉長卻接受不當請託,恃其職權對基層員警施壓,考量吳男坦承犯行並承諾戒酒,且事後當場向員警道歉,因此聲請簡易判決從輕量刑;程男則求處拘役50日、緩刑3年,並須繳給公庫2萬元。

酒駕的王子豪現任臺南市徵信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曾任嘉義市刑警8年,後離職經營徵信業,有竊盜、僞造文書、贓物、流氓等多項前科;請託吳男前來對員警關說,遭檢察官求處拘役20日,扣案之僞造車牌則無法證明爲其所有。

洪姓、康姓兩名員警未對王子豪進行酒測且亦未開單舉發其拒測行爲,涉嫌圖利罪,則由檢方另案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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