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研議修法…旅行業違約裁罰 擬提高最多2倍

年代旅遊爆發欠款、丟包旅客等爭議,觀光署長周永暉(左)昨和品保協會理事長張永成(右)一起開記者會說明調查進度。記者林俊良/攝影

富國島丟包案持續延燒,也讓觀光旅遊業的監督管理備受關注。交通部觀光署長周永暉昨表示,已研議修法調高「發展觀光條例」的裁罰額度,最高兩倍,另也研議修法,提高履約保證保險的最低投保金額。觀光署表示,將要求品保協會定期公告旅遊糾紛案件數量前五名的旅行社,提醒旅客慎選旅行社。

周永暉表示,現行甲種旅行社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業務,履約保證保險最低投保金額爲兩千萬元,如果有加入品保協會者,僅須投保五百萬元,這次年代旅遊則是投保一千萬元,但現在團費都在升高,這個保費額度已經不夠,因此研議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三條,調高最低投保金額。

不過周永暉也說,由於調高最低投保金額,會增加業者負擔,因此要調到多高,還要再跟業者及學者討論。

此外,此次年代旅遊爆發爭議,儘管交通部長王國材強調要重罰,但根據現行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每團最高也僅能開罰一萬至五萬元,遭質疑裁罰金額太低。

周永暉坦言,現行「發展觀光條例」一些處分額度確實太低,無法與時俱進,此次也會一併修法,將調高一點二倍至兩倍不等,目前已送觀光署法規委員會,之後經交通部覈定,就可送行政院覈定,再送到立法院。

周永暉表示,另也會研議提高旅行業資本額規定、推動「觀光基本法」等。觀光署表示,草案最快上半年可出爐。

觀光署表示,鑑於旅行業春節期間發生重大消費爭議案件,將持續強化定期及不定期查覈旅行社,並委託公協會辦理旅遊糾紛精進措施及旅行業糾紛處理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