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盜賊偷車心虛 徒步到派出所自首求心安

無處棲身的林嫌發現路旁有貨車鑰匙沒拔,直接開門跳上車小睡1、2小時。(王文吉翻攝)

林嫌睡在偷來的贓車上,心有不安,索性開車亂晃,並棄置在公園空地,隨後徒步2公里到派出所自首。(王文吉翻攝)

「警察大人,我要自首,我偷車了!」臺中林男日前清晨走進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自稱偷走1輛自小客貨車,將車輛棄置在衛福部豐原醫院附近,然後徒步走到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內自首。警方半信半疑,派員尋找贓車,並依車牌號碼聯繫蔣姓車主,被害人驚訝表示,員工半夜下班,將車停在豐原大道不到5小時,怎麼被偷了!

從事肉品大盤生意的被害人表示,該車都用於載運肉品到市場交由肉販,上月29日清晨員工將車輛停放在豐原大道2段路旁,因爲鑰匙沒拔,車門又沒鎖,讓林嫌有機可趁。

警方訊問林嫌「你爲什麼偷車?」他表示,前晚才因妨害自由現行犯進入臺中地檢署,早上出來之後,沒錢沒地方休息,徒步行經豐原大道2段上,發現自小客貨車車門沒鎖,就到車內休息,但睡不太安穩,就開車四處遊走,後來棄置在公園樹下,走路到派出所自首。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追查林嫌是否涉及其他案件,發現他偷車之後,僅在車內待了1個多小時,之後就開車亂晃,而且似乎不太會開自排車,行經一處巷口時,爬坡起步換檔不太順利,還一度熄火,之後將車方在南陽公園旁空地樹下,徒步2公里到頂街所自首。

警方調查,無業的58歲林嫌有多項前科,日前出獄後居無定所,戶籍還寄放桃園龜山戶政事務所,訊後依竊盜現行犯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由於林嫌已連續涉及多起竊盜案件,已向地檢署建請羈押,以免再有被害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