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安定措施延長至年底 5行業無薪假勞工最高月領9200元補貼

勞動部公告自113年7月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適用對象爲「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制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5行業的受僱勞工,公告辦理期間至今年12月31日,期間若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可透過臺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申領薪資補貼,每月最高可領9200元補貼。

爲穩定勞工就業,勞動部去年12月27日公告「橡膠製品製造業」等7行業啓動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自今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勞動部指出,截至6月15日止,已補助252家事業單位、5222名勞工薪資補貼,核發2551萬元。

勞動部說,經觀察近期行業別受景氣影響情形及當前減班休息狀況,評估仍有部分產業受景氣影響尚未完全恢復正常營運,就「橡膠製品製造業」等5行業公告延續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今年12月31日。

勞動部說明,符合公告業別的受僱勞工(包括全時勞工,或有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的部分時間工作勞工),經勞僱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30日的次日起90日內,透過臺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合併第1次公告辦理期間最長爲12個月。

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爲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發給,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9200元。

勞動部舉例,某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前1個月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爲4萬5800元,與僱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實際協議薪資爲3萬元,可依規定每月申請薪資補貼7900元[(45800元-30000元)×50%]。

民衆如想進一步瞭解自己所受僱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本次公告實施僱用安定措施的5個行業別,以及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方式及文件等資訊,可至臺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https://gov.tw/3ih)查詢相關資訊,也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或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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