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在臺上市櫃 多元上市櫃條件最快第2季開放申請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金管會積極研擬多元上市條件,昨天(21日)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親自坐鎮,召集證交所與櫃買中心開會,會中決議將原先免看獲利的多元上市櫃條件再降低,並且針對上市再新增拉高市值方案預計最快第2季就可以開放申請。

爲了吸引不同營運規模企業國內上市櫃,金管會日前請證交所跟櫃買中心研議多元上市櫃條件,過去上市櫃必須獲利達一定標準。多元上市櫃條件開放後,就算不符合獲利標準,若達到規定的市值跟淨值,且具有穩定營收現金流量公司,也可以上市櫃掛牌。

日前金管會已收到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提報的條件,證交所提出實收資本額需達6億且市值達到50億元,即可上市掛牌;櫃買中心則是提出,淨值需達到6億元,另外還有其他6項條件,上述條件將不限制產業類別

顧立雄昨天(21日)召集證交所與櫃買中心開會,會中達成共識,上市櫃都免看獲利,上市部分,只要符合實收資本額6億元、市值50億元、營收50億元以上,近一年現金流量爲正數,就可申請上市;上櫃部分,只要淨值6億元、營收20億元以上,且近一年現金流量是正數,就可申請上櫃。

此外,上市部分再新增一方案,若符合實收資本額6億元,但營收不達50億元,將可採用營收達30億元的方案,但此方案市值就需提高,初步研擬市值標準是60億元。

多元上市櫃條件上路後,不限產業類別,鼓勵新創業者申請,預計以上述標準,目前登錄興櫃的公司約5家以上可符合門檻